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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王子殿下。”伊莎贝拉微微屈膝,“您有什么事情吩咐吗?”
看来礼仪学的还不错。
“伊莎贝拉,你将会是未来的格洛切斯特女伯爵。”约翰俯下身去,摸了摸少女的脑袋。
被约翰吓到的少女往后退了一步,让约翰有点意外。他收回了手,微微叹了口气。眼前这个年仅十二的少女,就是自己的未婚妻,真是有够变态的。
“诸位。”
约翰还是转过了身子,面对着格洛切斯特诸地的骑士与贵族。
“现在我作为新的格洛切斯特女伯爵伊莎贝拉的监护人,来见证各位对女伯爵的效忠。请各位向上帝宣誓你们对新伯爵以及国王的忠诚。”
这一番话语,让场下的骑士们大脑宕机了。
照理来说,骑士们应该走上去亲吻女伯爵戴着戒指的那只手,但现在戒指戴在约翰的手上。
恰好约翰也没什么文化,他对这种贵族礼仪不能说是一知半解,只能说是狗屁不通。他看着骑士们站在那里发愣,自己也跟着发愣了。
哪里出问题了?
一般来说,这种时候就需要忠诚的鹰犬出来解围。红鼻子胡戈又一次冲锋在前,走到约翰面前,准备向约翰行礼致敬。
但这家伙突然脚下拌蒜,一个踉跄,连滚带爬地单膝跪在了约翰面前。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包括约翰。
“胡戈卿,不必行此大礼。”
这句话约翰差点脱口而出,但他的身体拒绝了这样过于谦虚的态度。
在围观群众看来,约翰无比自然地伸出了戴着戒指的手,送到了红鼻子胡戈面前。已经跪在地上的红鼻子胡戈此时骑虎难下,只好硬着头皮吻了上去。
整场歪打正着的仪式,让约翰感觉自己好像懂了。而在场的其他贵族也都没办法,只好学着红鼻子胡戈,一个个地亲吻约翰手指上的戒指以表忠诚。
但这在身为局外人的老罗切斯看来,简直是可怕。
“王子殿下对这里的掌控力已经这么强了吗?”老罗切斯偷偷向纪尧姆问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身为约翰的近身护卫,纪尧姆当然知道这是假的。但他更清楚,有些事是不能说的。
“我不知道。”纪尧姆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老罗切斯只好继续被蒙在鼓里,看着眼前一幕幕戏剧般的画面。他开始认真地思考,该让自己的儿子跟随哪一位王子。
亨利二世现在还有三个儿子,每一个儿子看上去都充满了竞争力,眼前的这位约翰王子虽然还没有正式的封地,但是展现出来的能力,却让老罗切斯惊讶。
约翰则是专注于进行仪式,那些骑士们恭顺地向他效忠,让他感觉到很满意。
格洛切斯特伯爵领正在向他俯首称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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