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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确没在仔细:“什么?”
“你的母亲和我的父亲,十月十五号举办订婚仪式,”温遇旬笑了声,听着有点像看好戏开场,模仿请帖上的落款,“新人邀请,敬候光临。”
作者有话说:
明天也更
第29章“走吧”
十月十五,首都秋高气爽,银杏的叶子开始打着旋儿往下落,在街边堆了一簇簇。
温远和岑漫摇的订婚场地在户外,很大的一块场地,邀请的人却不多。
本意是订婚对着内家,当作是家里的团圆聚会操办,正式婚礼才是亲朋好友以及商业伙伴的共同见证。
只是温家家大业大,家宴都要圈去好大一块地用来庆祝。
沈榆身上白衬衫黑西裤,站在镜子前正看衣服合不合身,西装外套搭在身后的侍者手臂上。
一整套正装都是提前好几天叫人上门量的尺寸,版型正,勾勒沈榆的细腰身,翘臀括。
沈榆看向镜子里的自己,在好日子里也算不上多精神,眼下有些发青。
得知时间有冲突后,他第一时间和谢梦朝说明了情况,谢梦朝当时也十分为难,答应沈榆立刻和天昇高层展开探讨,有消息了第一时间告知。
第二天中午,谢梦朝给他打了个电话,说天昇和主办方争取到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把长眠湾安排在最后一个出场,末位压轴怎么着都该夜晚时间了,赶得过来就上台唱,赶不过来就取消。
这是最仁慈的解决办法,他也找邱风和宁以桥聊过,但他俩的态度都没透出什么所谓,让沈榆好好忙自己的事,有情况再联系。
身后的女侍者情不自禁地夸赞出声:“您穿这身很好看。”
沈榆平时极少穿着正装,他皮肤白,眉眼柔顺俊美,像一滴新墨入水,和缓地散开丝缕又转眼不见的精妙雅致。
沈榆笑笑,从侍者手中接过外套套上,扣好双排扣。
身后传来帘子被拉开的声音,温遇旬的皮鞋底踏在地上:“弄好了么?”
他比沈榆高,穿一套和沈榆同款的西装,多一分冷冽的英气和挺拔,奈何不爱照镜子,沈榆说好了,就点点头,女侍者来不及再夸,两人并肩走出去。
出门便是大片的草坪,四周圈地种了整齐的银杏树,旁边是一个马场,用铁丝网隔着,能看到几匹骏马放风吃草。
远离市区的天空都辽阔,景致上佳,沈榆无心欣赏,愁得步子都慢。
温遇旬腿长走得快,平时也不用等着谁,现在走两步慢一点,走三步停一下,终于忍不住坏脾气了:“你是不想去?”
沈榆倒不是不想去,只来得及把心情掩饰起来,说:“这皮鞋我穿不惯,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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