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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愿睡到十点才自然醒,揉着眼睛往厨房走,打算觅食时,看见了坐在餐桌旁正在看报纸的沈修沅。
他揉了两下眼睛,沈修沅还在。不是错觉。
沈修沅的余光瞥到一双蓝色睡裤包裹住的长腿,他扶了下滑到鼻梁的眼镜,抬眸看了眼池愿睡到炸毛的头发,幅度很小地弯了下眼睛,薄唇轻启:“过来吃饭。”
“喔。”池愿往嘴里塞了一筷子煎鸡蛋,嚼吧嚼吧两下,又抬起头看沈修沅。
沈修沅抿了一口牛奶,目光放在报纸上,问:“有话说?”
池愿摇摇头,咬了一口吐司,说:“好几天没看见沈叔叔,乍一见有点惊讶。”
“这是我家。”沈修沅收起报纸,曲起食指点了两下餐桌,“而且,我看着很老么?为什么一直叫我叔叔。”
池愿被他问得有点懵,沈修沅和舅舅是朋友,所以池愿下意识就叫他叔叔了,无关年龄,非要说,也是按着辈分叫的。池愿把嘴里的吐司咽下去,问:“你不喜欢?”
原本是无所谓的,只是昨天在公司,听见公司新招的几个实习大学生的谈话。在他们的口中,“叔叔”这个字眼,似乎应该出现在中年男人身上。而他,正值盛年。
沈家小辈少,沈修沅下面就只有一个堂弟和两个表妹,没比池愿大几岁。
注重形象的大尾巴狼沈修沅在池愿呆愣的目光中轻飘飘道:“有点。比起叔叔,其实哥哥更适合我,你觉得呢?”
池愿:“……”我觉得串辈了。我叫你哥哥,叫池御锦舅舅,那你不就是池御锦小辈了吗?
池愿仰头喝了一口牛奶,觉得沈修沅的生活常识堪忧,有点傻。
沈修沅没换衣服,也穿的睡衣。宁城的春天回暖很快,几天时间就让人们把繁重的冬装脱下。
也许是热,睡衣的最上面一颗扣子被沈修沅解开透气,白皙的锁骨若隐若现。
他又看见了沈修沅锁骨上方的小痣,红色的。
一晚上没喝水,池愿的嗓子又干又痒,他咳了一声,仰头喝完了杯中温热的牛奶。
金丝边框眼镜被取下来放在一边,沈修沅托起下巴看他,几缕碎发遮挡下的那双桃花眼要弯不弯,诱哄:“叫哥哥,怎么样?”
靠,这跟古代的妲己有什么区别。
“不太叫得出来。”池愿把空了的玻璃杯往桌上一蹬,耳垂不知道什么时候染上了一层薄红,支支吾吾不敢看沈修沅,胡乱道,“不然我叫你名字吧。沈修沅,怎么样?”
沈修沅觉得不怎么样,折好报纸起身,右手勾起眼镜链子,啧了一声,评价道:“没大没小。”
书房的门开了又关上,池愿一脑门砸在餐桌上,脸热得可以煎鸡蛋。
还好沈修沅是男的,换个性别,池愿真的觉得,沈修沅刚刚的行为,是在恃靓行凶,意图迷惑他。
真是的,没事长那么好看干嘛。
池愿三两下解决完早餐,回房间换好衣服,出门前犹豫了两秒,敲了敲书房的门,“沈修沅,我约了朋友,现在要出门,晚上回来。”
池愿几乎没有出门和人报备的习惯,家里没人管,他向来是想干嘛干嘛。
只是沈修沅不太聪明,他怕等会自己不见了,沈修沅又会着急。他保证过的,没有下一次。
这种经历,对沈修沅来说也是头一回。他在脑子里搜刮着叔叔婶婶叮嘱小孩儿的话:“好好玩儿。”沈修沅顿了下,额外叮嘱:“别迷路。”
隔着一道门都能听见池愿不服气的嗤笑,他说:“才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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