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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铁花从首次跳下他家后边的那条小河开始,就喜欢晒太阳了。
从此以后,只要有阳光的日子,他就忍不住要脱下衣服晒太阳。
在扬子江畔,在黄鹤楼头,在青城山间,在华山之阴,在泰山之巅。
他看过各式各样的太阳。
有的勐烈如虬髯丈夫,有的温柔如黄花处子,有的迷茫灰暗,如老叟的眼睛,有的绚丽多彩,如少女的面靥。
但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太阳。
虽然是同一个太阳,但这太阳到了沙漠上,就忽然变得又狠又毒,像是要将整个沙漠都晒得燃烧起来似的。
没有风,一丝风都没有。
也没有丝毫声音。
在烈日下,沙漠上所有的生命,都已进入了一种静默、晕死状态。
空气因为灼热出现了扭曲,迷迷蒙蒙的好似烧坏了的琉璃,充满了朦胧的浑浊感,让人觉得昏昏欲睡。
胡铁花已经不想喝酒了。
作为当世最大的酒鬼之一,连酒都不想喝,可见太阳是多么的毒。
只有两人能保持正常。
一个是石驼,他已经习惯了。
一个是李瑾瑜,体内的冰蚕蛊好似空调,随时随地让身体保持舒适。
李瑾瑜甚至能够拍出一掌,把一袋子水变成冰块,然后在酒水中加入一块块碎冰,慢条斯理的细细品尝。
“咕噜~~”
胡铁花咽了咽口水,他和李瑾瑜虽然没什么交情,但这个时候,哪还顾及这些,顿时骑着骆驼凑了过来。
“李公子,你这寒冰绵掌到了大漠之上,可比什么般若掌好用得多!”
“那可未必,如果只是为了凝水成冰,玄天指之类的也是可以的。”
李瑾瑜没心思逗胡铁花,直接递过去一杯冰镇美酒,每一个随行的人都分发一杯,就连石驼也不例外。
石驼虽然不怕太阳,但在毒辣辣的太阳下,有冰块总比没有好得多。
有了冰块加持,所有人都觉得舒服了许多,感官也恢复了往日的敏锐。
然后他们就听到了求救声。
姬冰雁自然是不会去的,因为他知道救下来的人不会感恩,只会想尽办法掠夺水源,不在乎什么救命恩人。
农夫与蛇的故事,每天都会在沙漠中上演,每天都要演几十次。
长期走在这条路上的人,心肠大多会变得冷硬,心肠软很难活下来。
李瑾瑜当然也是不会去的。
倒不是因为经验问题,而是李瑾瑜感觉到了杀意,那种澹澹的杀意,能够瞒住旁人,瞒不过天子望气术。
即便那两个人被钉在地上,好似两只被架在火上,快被烤焦了的绵羊。
即便他们手腕、足踝和面额,都绑着牛皮,牛皮在太阳下越收越紧,已经嵌入肉里,和皮肤一同变得焦臭。
即便他们全身皮肤都已被晒焦,嘴唇晒裂,他们的眼睛半合半张,眼珠和眼白分不清,好似灰蒙蒙的洞。
即便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已经只剩下一口气,李瑾瑜仍能够感觉到他们体内潜藏的气血,以及澹澹的杀意。
他们是沙漠中的刺客。
比中原杀门的高手,更能吃苦,更有耐力,更加残忍,更加歹毒,同时也更加无所不用其极的沙漠刺客。
胡铁花下意识就要去救人,楚留香没有感觉到危险,也一同去救人。
两人刚刚靠近,还未说话,半空中忽然洒下一片枪芒,两个假装被钉在地上的人,真的被钉在了地上。
此番变化实在是太快,就连楚留香都没有反应过来,在他心中,李瑾瑜纵然不会发善心,也不会滥杀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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