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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知滔滔不绝,说得全是家常,霍凛手臂圈着他,下巴放在松软的头顶,目光柔的能滴出水,他上一次这么听温知说话是过敏的那顿晚饭。
那天霍凛看到温知和魏清琅打篮球,一群年轻的小伙子,在篮球场上生龙活虎,来回运球丶传球丶投篮,神采奕奕,好不张狂。魏清琅看温知的眼神不一样,霍凛认得那眼神,是一种看喜爱之人的炙热。他望着他们,年少青春,意气风发,汗水挥洒操场,击掌的那一刻,默契十足,让人看着异常般配。
般配。
霍凛被这两个字吓到,他隔着绿色的护栏网,远远感受着一群学生的朝气,突然想到,自己今年三十八岁,每天在权力的漩涡挣扎,精心算计步步为营,在外光鲜亮丽受人尊敬,实则内里丑陋不堪。他的小知才二十四,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霍凛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温知的悸动,少年刚满十八岁,站在发言台上,唇红齿白,满眼阳光的模样,像一片清透的薄荷叶。
他将温知带回家,口口声声说给了温知最好的,剥开外皮,里子全是自欺欺人,他看着温知和同龄人相似的笑容,脑海里浮现一个挥之不去却又无法改变的事实——他比温知大了十四岁,他要比温知先离开这个世界。
这个骤然出现的想法让霍凛全身发冷,他回到家,坐立难安,不停的在想,他走了,温知怎么办?他的小知只剩一个人,形单影只,甚至没有半个儿孙陪伴,一幕幕摆在眼前的结局让霍凛不能接受,更让他痛苦的是,温知未来遭受的一切,全是他造成的。
霍凛惊骇惶恐,不停的焦虑,他找不到出路,像只困兽一样狂躁不安,他开始痛恨自己的无能无力,后悔最初的选择,或许,一开始他就不该将温知带到身边。
当天晚上温知回家抱了他,他很快感受到身体的异常,手臂上出现的红点告诉他,他过敏了,温知先前碰了猫。
霍凛愣愣的看着,一时忘了反应,温知养过一只狸花猫,温林捡来的,养了三四年,平时温知不在家就是那只猫陪着温林。他们带着猫搬进寻畔别墅当天,他就过敏住院,别墅人仰马翻,温知得知原因后,便要把猫送人。狸花猫算半个家人,温林不愿意,小小年纪哭哑了嗓子,不停的求他,「哥哥哥哥,我不治病了,我乖乖的不喊疼,你把花花留下来好不好?」
温知只是虎着脸凶温林不懂事,然后把猫送走了,虽然霍凛一再说养在后花园,不多接触就行,可温知清楚,一个屋檐下,再小心也有漏掉的时候,温林还小,免不了哪次碰了猫忘记洗澡消毒就跑进别墅,为保万无一失,送猫离开别墅是最稳妥的做法。
温知说着温林不懂事,很多个夜晚,霍凛明明看见,他躲在卫生间里哭。
霍凛放下衣袖,继续做菜,他不愿去管那些乱七八糟的病,也不愿去想,他只是想陪温知吃完一顿晚饭,不想连这种小事也做不到。
可最后,他偏偏就是那么没用。
*****
温知说了半天不见人应,他摇摇脑袋,妄图引起霍凛的注意:「叔叔,你怎么不说话?」
霍凛亲了一下他的发顶:「我喜欢听你说。」
温知转过身,与霍凛面对面:「我也想听你说,叔叔,你有事情也可以告诉我。」
霍凛默不作声,摸着温知的鬓角头发,满心满眼都是他,他想,他的小知怎么能这么好。
「叔叔,」温知抬手贴着他的手背,「我在这,你都可以告诉我。」
手心手背都是温知最直白的温度,温暖热烈,一点点蔓延到四肢百骸,给他安全感,同时让心底的恐惧和害怕逃无可逃。
「小知,」霍凛喉结滚动,颤抖着声音说出两个字,「我怕。」
温知轻轻说:「叔叔在怕什么?」
「我怕,我走了,温知怎么办?「霍凛看着温知的眼睛,声音隐忍而紧绷:「我怕他孤苦伶仃,一个人冷冰冰的生活,更怕他找了别人,将我忘得干干净净,我更怕丶更怕他就随着我离开了……我的小知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享受世间繁华……怎么能为了我就离开呢……」
霍凛红着眼眶,眼底全是克制的容忍,一字一句都带了不甘:「小知,你说,霍凛怎么就比你大那么多呢?」
周五下午魏清琅走后,霍凛将自己关起来,拿着笔,练了半夜的字,笔墨浸透宣纸,反反覆覆只有十个字:
「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遇见那个人,总想着和他一起长命百岁,就像有人说,说好了一辈子,差一年,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
可是他和温知,差了十四年。
一个怎么也填补不了的十四年。
【作者有话要说】
「说好了一辈子,差一年,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出自《霸王别姬》二十一章,霍叔叔过敏生病
第33章
温知第一次看到霍凛的脆弱,这个完美到无坚不摧男人在怕,红着眼睛,懊悔的说,我怕。
温知心底酸涩的厉害,轻轻抚摸霍凛的眼皮,抬头吻了上去。
「叔叔,你知道吗?」温知与他贴得很近,几乎不留缝隙,「大一开学典礼,我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发言稿的主题我写了『遇见』。我一直觉得『遇见』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有些遇见是开始也是终点,小时候,我在福利院遇见了爸爸妈妈,他们给我一个家,后来,我的家碎了,所幸我又遇见了霍凛,他重新给了我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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