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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和文荣没来,四姑姑在市里,要照顾女儿,自然也是不会来的,三姑姑还是带着养的宠物狗,当成心肝宝贝来疼。
奶奶见了看不惯,就对着三姑姑的儿子说了一句:“你妈喜欢狗比喜欢你还多。”
三姑姑听了不满道:“人和狗怎么好比的?”看向儿子,语气不善,“喂,你什么时候也生个小孩出来给我玩玩,我就不养狗了,哈哈。”摸了摸怀里的狗,用温柔的语气说着不温柔的话,“到时候就把你丢掉,让你变成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想不想变成流浪狗啊?”
狗还在乐得一个劲只摇尾巴,毕竟听不懂人话,只能听个语气已经算是有灵性的狗了,而通人性的狗还是少见。
太通人性了,也不好,像来发,如果把它当成是一个人类小孩,大人不小心碰了小孩一下,小孩立马还手打了大人一下,也许还能说说笑笑,可它是狗,只是狗,咬了人,就是犯了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就是在劫难逃。
奶奶听了直摇头。
虽然平日里总对家里仅剩的欣欣打骂,可骂是真骂,打不是真打,多数是吓唬,心里还是在意狗的。
三姑姑好像变成了坏人。
因为奶奶把我们从小养到大,不会是坏人。
那三姑姑也不会是。
同样是被奶奶养大的我们更不会是。
我还记得,当初三姑姑说过差不多的话,狗就是狗,养再久都养不熟,可她表现出来的样子却是奶奶口中的那样。
分明是喜欢的。
这又到底是为什么?
难道,奶奶在带三姑姑的时候,曾说了些什么,不对,或许是爷爷说了些什么,爷爷一向古板像个唐僧,话多,还有,爱惜小动物的生命,唐僧就是见了蚂蚁都要绕路走的人。
三姑姑小时候被宠着,却又不是要什么就有什么,可以玩的东西,随处可见的东西也许就是蚂蚁了,我小时候就是想抓几只蚂蚁来用放大镜观察,然后解剖的,无奈没这个手艺,也没趁手的工具,只能作罢了。
毕竟爷爷说过,蚂蚁能抬起比自身重很多倍的东西,比人还要厉害。
我当然会想要看看蚂蚁和人比,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好奇么。
要不是知道白蚁会啃木头,担心普通的蚂蚁会啃我身上的肉,我也许就真这么去做了。
调皮捣蛋的男孩还掏鸟窝,那不也是生命吗?老爸就说过,他小时候没有玩的,就下过河抓过鱼,还上过树掏过鸟窝。
我一个劲问他:“那鸟窝里有什么,有小鸟吗?是被吃掉了吗?”
老爸就含糊其辞不愿意说明白。
我也就明白了。
残忍的真相不该早早被小孩子知道,所以,不管是鸟蛋,还是刚出壳的小鸟,被人掏走后就不可能活下去。
真是惨。
话说回来,这鱼,这鸟,哪样不比蚂蚁更大更显眼呢。
弄死几只蚂蚁……
只不过是几只蚂蚁……
真的很严重吗?
我想不明白,想要明白,绞尽脑汁想了很久很久才终于明白一件事,并且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感到骄傲,那就是,生命无贵贱之分,我们要懂得尊卑,尊重比自己微小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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