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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下了车,从驾驶座位置绕去后排,为姜乐忱拉开了车门。
他本想把小姜送进航站楼,但小姜见他连口罩和墨镜都没戴,怕他一出现就引起其他乘客围观,只能婉拒了他的好意。
“没关系,我一会儿就给助理打电话,让她下来接我。”姜乐忱说,“你快走吧,机场停车收费还挺贵的呢。”
盛之寻道:“我不差这点停车费。”
姜乐忱精打细算:“该省省,该花花,就算当了大明星也不能花冤枉钱呀。”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忽然对面又来了一辆车,大灯闪啊闪,很像是狗仔的闪光灯。
在大灯亮起的那一秒,盛之寻下意识地转过了身,避开了那道光——当他察觉到这一点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僵硬起来。
这是刻在“完美偶像”基因里的条件反射,足以令他骄傲,也足以让他羞耻。
小姜看破不说破,只催他快些走。
在小姜的几次催促下,盛之寻终于打消了陪他等助理的念头,回到了车上。
小姜拄着拐杖站在旁边,冲他挥了挥手:“西蒙,你再考虑一下我刚刚的提议——如果我的脚伤无法痊愈,你不想让我当你的助演嘉宾,我可以理解的。”
他使用了一个现成的理由,给盛之寻留下一条退路。
“……”盛之寻降下车窗,看向站在路旁的少年。
他想起上一次也是这样,他开车从他回家,途径了一个卖糖葫芦的小摊,当时姜乐忱买了两串糖葫芦,说好一人一串。
可是在姜乐忱下车后,盛之寻把自己那串糖葫芦交给他,说自己作为偶像要保持完美的身材,从来不在晚上吃东西。
现在盛之寻后悔了,他应该留下那串糖葫芦的,那肯定是一串很甜、很甜、很甜的糖葫芦。
“我的答案和之前一样,我不会换人的。”盛之寻轻轻一笑,语气重回洒脱,“——既然你都说我是完美偶像,难道你不想亲眼见证完美偶像的舞台吗?”
如果注定要说再见,那就选择在最辉煌的舞台上说再见吧。
……
盛之寻的车子缓缓驶离了机场停车场,姜乐忱目送着车子远去,觉得自己可真是心狠手辣的浪子,这一晚上都催了两朵花了。
眼看时间紧张,他掏出手机给助理打电话,让她办完行李托运,赶快到停车场接她。
助理问:“小姜哥,你在停车场哪个位置?”
姜乐忱左右张望:“司机把我送到了地下车库负四楼e区”
助理那边声音嘈杂,好像是在找人问路。
过了一会儿,助理说:“地下车库负四楼??”
“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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