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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灌上两碗汤药,他的体温慢慢下降,不再烫到灼烧人。
夜幕降临。
疲惫了一天的兄弟穿着新棉衣睡了过去。
姜笙也想睡,但她被郑如谦郑重拉到了门外。
兄妹俩压低声音说悄悄话,“我们不能再多留一个孩子了,等他退烧了,把他送走吧。”
“送哪里去?”
姜笙问,“送回庞大山那?”
郑如谦闭上了嘴。
庞大山虽然创立了“丐帮”,但并没有善待自己帮里的小兄弟,他只把自己摆到了“帮主
的地位,要求吃的穿的优先供给自己。
以至于丐帮创立四五年,他也就两个小跟班。
把小乞儿送回去,可能会被庞大山欺负跑,也可能会被欺负死。
就像那个……缓缓倒在雪地里的九岁男孩。
回到破庙,新袄子还算暖和,但姜笙还是辗转难眠,她一闭上眼就是那个九岁的小哥哥临死前的眼神,只能睁着眼睛属羊。
数到第两百只的时候,姜笙终于沉沉睡着。
也正因为此,她没看见小乞儿忽然睁开双眼,露出黑亮亮的瞳仁。
第二天。
小乞儿还闭着眼,姜笙穿好棉衣,蹦蹦跳跳去煮菜糊糊。
哥哥们已经习惯了她的煮饭技术,面无表情地接过,喝完。
不习惯也没办法,温知允不会点火,方恒和郑如谦不知生熟,还不如姜笙的菜糊糊。
许默倒是有点想法,苦于无法动弹,只能咽下菜糊糊,打趣姜笙,“不是说这棉衣用来卖的么,怎么咱们自己先穿上了。”
姜笙叉着腰,“咱们先穿,剩下的卖。”
可去哪里卖,是个问题。
姜笙原本想去镇子上卖,但昨天舟车劳顿,哥哥们都累得不轻,她想了想,抱着两件棉衣去了村口。
“卖棉衣咯,卖棉衣咯,便宜卖,镇上二十文,我这里只要十五文。”
七岁的小姑娘扯着嗓子叫卖,不大会吸引了几个大婶大娘凑过来。
“姜笙,这是哪里捡的棉衣裳。”
有人故意打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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