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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君我破合欢被乱七八糟の霍卫不是车(第1页)

我永远爱你,他说。

说不清是什么时候感情开始变质。一如天气开始降温,雪自然而然融化成水;烛花燃尽,火便落尽成了灰;旅人在外兜兜转转,蓦然回首还是那熟悉的家的外形,周遭的一切仿似幻影,只有这一刻爱是真实。

感情是很易变的东西,这一辈子,卫青爱过很多人,接受他将他安置在平阳侯府的平阳,给他缝补破衣服的风韵犹存的母亲,教他唱歌认一些字的卫子夫,甚或者……汉武帝。

那是怎样一个残酷浪漫的情史,没有人稀得将其留存,关于爱情的记忆像一叠揉碎的纸,夜半的风轻轻一吹就跟着散了,就连如今将死的卫青自己也觉着:不必提起。

除了霍去病。

二十岁是卫青最年轻的时候,这话很怪,但不无道理,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年轻的,跳脱的,恣肆的。那时他第一次驰骋在荒野的大草原上,像一匹自由且蓄势待发的狼,等风一吹号角声一响,便飞扬身躯仿若生翼。而那时还无人得知,历史是一场轮回的序曲,二十岁,像极了一场夜幕重重的诅咒。

昔年的草叶摇晃得动人,舒舒倚在静水之边,鹅黄的花蕊,淡绿的草尖,洁白的人影,只有凑近了才知道,卫青的手指混杂着一种清新的土腥气,那是他掐下草来逗小孩儿,把好端端的草拦腰折下来,弯成钩状,不尖的那一端露在去病面前,一晃一晃,一下一下,像在逗小猫小狗——他不会带小孩,如同大部分男人一样,他不是一个好的母亲。

但霍去病还是喜欢卫青,把卫青当女人来喜欢的那种喜欢。

可能是那时的画面实在过于干净,又或者岁月早已在不知不觉间为尘封的记忆镀上一层金粉,那时的他不过七八岁,那时的他不过十七八岁,七八岁的霍去病猫厌狗嫌,十七八岁的卫青却是他一生中最漂亮的时候,两颗乌梅子一样的亮盈盈的眼,一如黑瀑的发,瘦弱未长开的身板上披一件宽大松垮的蓝色的袍,肤色白皙无伤,仿若一件被山野晨风精心包裹的瓷人。

那时的卫青便用这样的眼睛,这样的脸,这样倜傥的身姿凝望着他,紧搂着他,脸贴脸对着他,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和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就这样胡乱坐在一片荒野滩前,周遭是模糊山影,偶尔有鸟鸣声,环境很幽静,但霍去病听见胸腔有一处正突突跳动,吵死了。

七八岁的霍去病还很有些冰糖葫芦般的黏人,只他不黏他亲娘,不黏他亲爹,就爱一手勾着卫青衣服下摆,一手要捉卫青的手——要他牵。卫青虽然不是女人,却很有女人味,这点从他带霍去病的时候就能看出来,他笨的很,举动间又自然而然有一股娇气,他给霍去病换衣服,穿着穿着却分不清何处是左右,哪里是前后,便只好又脱了重来,被脱了个光,霍去病有些冷,寒战还没打起来,就又被卫青捞住后背,笨手笨脚地圈进怀里,连声“宝宝别冻着了”,声音细润有如春雪,只旁的春雪都是幕天席地给天下人看的,只有这一场春雪是霍去病独一份的。

人大都很年轻,是因为边关打不赢仗,总是会死很多人,有战死的,有被烧死的,于是年轻人都走了,剩下一波又一波年迈如古物的老海龟,战争是一茬接一茬的,但生命不是一如既往的死物,幸好他来了,好在他来了,他不怯生生,不胸有成竹,他年轻,他才20岁,他知道,这一场战争必须胜利。

于是远在京华的年幼的霍去病知道了,他的舅舅不仅是他的舅舅,他的母亲,他的春雪,他的舅舅是天下人的——英雄。

英雄是什么?他说不清楚,霍去病很早慧,可每当一些物什和卫青有关时,他就变得迟钝,甚至有点发酸,像变质的梅子,咕溜溜落下来,又被人捡起来,见是卫青,便又好了。

霍去病曾用无数个日夜绞尽脑汁描述英雄凯旋的那一天,用尽了无数玄妙词汇,仍觉不满足,对于爱卫青这件事情,他总是贪得无厌。他想起皇帝的高调,想起那份令人牙根发酸的诏书,想它多像一片乌鸦的羽,重重盖在他心头,让他几日不得安眠。

那天的卫青实在是好看得有些过分,银灰的铠甲,锐红的披风,头发高高匝起,跨着毛色发亮反光的马,脸色有些疲累的反灰,看得出人憔悴,但眉眼却珍珠似的莹润与亮。他从马背上纵身一跃,缓步走上前来,步调很庄重,而霍去病就挤在人群里,看着眼前的身姿窈窕的卫青一点点靠近,一点点放大,然后,跪在了刘彻面前,隔着虚空亲吻帝王。

而霍去病却只是怔怔看着,看这样他从未见过的卫青,乍然锋芒毕露,又很快温润柔和,像太阳普照大地,像月亮熠熠生辉。只可惜,这样的卫青不是他独有的,甚至不是他拥有的,这样的卫青是属于刘彻一个人的。

嫉妒与怨恨从霍去病十岁这年开始潜滋暗长,最终化为一场轰轰烈烈无疾而终的控制欲,感情一步步变质裂变到面目全非,他从前封冻却并不刺人,只不知何时起,纵马长安的第一贵少开始学着持重,仍是一身戾气,却已有了大人不怒自威的气势。从前的他跟在卫青身后,后来的他站在卫青肩前。

他近乎疯狂地渴求他曾经的足迹,他曾经过的一草一木,不知换了新颜否?不知还记得那时那个不经意间途经的卫青否?记得必须是记得的,在霍去病的世界里,任何人对卫青一丝一毫的亵渎都不可饶恕。

于是他飞离了家乡,飞离了亲娘的身旁,甚或于飞离了卫青的羽翼之下,去做一只欲荡青天的雏鹰应该做的事:军营,建章,秋猎,战场。他如一只雪豹,又凶又厉,又或许他天生便是一只雪豹,以至于在这个他曾为其穿衣逗草的孩子带着一身伤痕汗水回到家中时,卫青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孩子长大了。

也因此当霍去病开始对着他的衣服自慰,在迷幻的梦境中呢喃着“舅舅”,在深夜里久久伫立于他的门前,宛若一株坚定不移的巨木时,卫青选择沉默不语。

行伍之人五感都灵敏,更何况卫青又天生便是心思细腻的人。他如春天的软叶,和着风向飘动,霍去病便是这缕无名的野风,他吹着他,他催着他,一如长风裹挟着软叶,于是他们一起遁入黑暗了,在天子眼皮子底下,潮热,混乱,泥泞,蹒跚,像两个彼此扶持结伴而行的旅人,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行,于是卫青湿了,醉了,困倦了,又清醒了。

这是他的外甥。

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怖从胸腔袭来,直入口腔,冰冷的巨浪席卷着他,近在咫尺的霍去病像一只撕咬他的野兽,眉眼锋利,双目含情,这只野兽,让卫青陌生却又熟悉。他有些害怕了,微微往后瑟缩着,蜷缩起四肢,仿若一只在深深洞穴中抱住自己的刺猬,颤抖,刺人,又柔软。

但是霍去病是谁呢?他那么骄傲,我行我素,雷厉风行,他对卫青有“孝”,但绝不是“顺”,年轻人气盛,四肢百骸都是硬的,他的一腔热血都浇在卫青渐渐发冷的心上,像一捧火,烧遍了四野,烧穿了天空,最后终于温暖了卫青的躯壳与心魂,于是颤抖在黑暗中摸索着停止,封闭在喘息中渐次打开,卫青的骨骼开始发热发软,原本的他是一座严丝合缝固若金汤的城,后来这围墙甘愿自倒,于是城外的人破城门而入,带着利器,带着风雨,落在城池身上,却都化作了满腔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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