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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华如同在乡村里一样寂寞和郁闷,但是孩子是接近自然的,所以这个充满乡村自然气息的城市是孩子喜欢的。
事实上,我刚来温哥华的那段日子,也曾经受不了这里过分清新的空气,这清新得没有异味的环境,竟然令我窒息,好像与尘世隔绝了,觉得自己突然被蒸发了。记得初来时有一个晚上,我拼命地回想上海的气味,那饭店里美酒佳肴混合着的香烟味,那马路上生煎小笼包混合在都市汽油和尘土里的油香味,那黄梅天捂出来的霉味,那夜晚黄浦江畔的腥臭,那拥挤人群里的汗酸……于是我在黑暗中贴近已经熟睡的他,用力地嗅他身上的体味,在他的汗味与体味中感觉一种真实,感觉自己的存在。
第二天,他带我去了唐人街。我刚从车子里钻出来,就闻到熟悉的咸鱼味、烂菜皮味,好像整个唐人街都是这样的气味。这令我就像一个不会游泳却被丢进大海的人,踩到了浅水区的地面,有种说不出的欢喜和安慰。坐在唐人街一间中餐馆,不用问就可以自己循着气味找到卫生间。我怎么会喜欢有气味的卫生间呢?当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可是,我得承认,有些气味虽然是不喜欢的,却是潜意识里摆脱不了的。我们有时在自己讨厌的气味里却可以找到某种满足和安心。
之后的一夜,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我的鞋子丢在菲沙河万年冰河带来的沉积物上面,我光着脚丫不知怎么就走到一个巨大的草垛旁坐下。望着薄雾笼罩中无边的田野,满鼻子是干牛粪和麦秸秆的气味,那是纯粹的田野气息,那干牛粪的味道是很厚道的香气。突然听到母亲问:这是哪里?我说是加拿大。梦里不露面的母亲又问:这到底是哪里?我说,温哥华!
从上海到温哥华的气味(5)
母亲说是无锡老家,我就惊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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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多看你一眼(1)
一直不会忘记刚刚来加拿大的时候,有一次坐在先生的驾座旁,突然心里一阵难过,鼻子酸酸的,眼泪立刻就堆满了眼眶。先生起初毫不察觉,还一个劲地给我介绍这个那个的。记得那天他不知怎么突然问我,你的包带好了吗?这一问,我立刻就难受了。
对了,我出门总是喜欢带包的,不管用得着用不着,习惯。不带包出门,两只手荡来荡去的,像个无业游民。想起以前在国内的时候,包里除了钱包和女人的私性物品,其他一定少不了的就是笔记本、袖珍采访机,有时还有照相机,还必须有说明身份的一张证件。这些玩意儿是一种职业的标志,这职业多少是有那么点儿让大众瞩目和羡慕的,至少在本人开始从事那个职业的时候。包里还有一样少不了的就是手机,手机之前是拷机;不管是什么机,时不时的叫起来,就显得主人的繁忙,显得主人的重要。我还在上海的时候,有一天我先生的一位朋友到我家,看到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两部电话机在书房一字排开,一会儿桌上电话响,一会儿包里的手机叫,一会儿传真机“滴”的一声嗡嗡地吐出来几张纸,那朋友好像一下子对我有点刮目相看了。后来跟我先生说你讨的老婆还有点花头呢。上海人说你有“花头”,你在人家眼里就有点价值了,也就要被多看一眼了;反之“没花头”,就等于说你啥也不是,当然也就没人多看你一眼。
被先生问及带包,心好像被什么戳了一下。那天包是带了的,可是我忽然觉得我带个包是很荒诞的,除了女人的那些玩意再也没别的什么了。钱包也是不需要的,那时我连加币都认不清。所有的购物都是先生陪同和买单,我的钱包只是个虚设。笔记本和采访机更成为历史了,我已经失去了可以采访别人的身份了。我偷眼看看身边握着方向盘的这个男人,现在,除了他叫我“宇秀”,还有谁知道这个名字呢?去公务机构办事需要签字也都是签的拼音字母。至于手机也没必要了。尽管先生说陪我去挑一部我喜欢的手机,可是我打给谁呀?也没人会打给我,要手机干吗?我忽然有一种生命难以承受之轻的痛苦,眼泪顷刻模糊了双眼……
先生发现问我怎么了,我说迷眼了,揉揉就好了。转身,把眼泪揩去。
因为我是嫁过来的,他尽量想让我对这个陌生的地方感觉好些,而且他很自信我是喜欢这个宁静的地方的。所以我不想让他察觉我的失落。如果我是游客的话,我想我一定会睁大眼睛兴奋地看待一切。但我是移民。移民就意味着告别过去的一切,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一切从零开始,甚至从学说话开始。虽然那时我尚未听过“移民是一条不归路”之类的说法,不过感觉似乎已在理论之前了。
人们长期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被关注着、被要求着、被期待着、被羡慕着、被议论着……就想暂时避开现实,度假就是一种暂时的回避,就让人身心放松。但是若让一个人从此不再回到他本来的现实中,而且这个人在他的现实中还是受到不少注目的,那这种令他突然远离了他的如火如荼的现实的感觉也跟坐牢似的了。难怪一些只是为了来加拿大换取公民身份再回国的人,把必须在加拿大住满三年的过程,称作“坐移民监”。
几年前,张曼玉在巴黎乘坐地铁和普通的乘客挤在一张座椅上,也无需戴上墨镜,她觉得自在轻松,因为没人多看她一眼,更没什么围观人群了。大明星平日在香港出行颇有负担,一举一动都要小心太多盯着的眼睛。一旦可以像普通老百姓一样逛街购物乘地铁,轻松的感觉就像给自己放大假一样。但是若假期变成日常一年到头365天都这样,可就受不了了。当张曼玉从巴黎回到香港,立刻又被影迷包围,在出门的时候又要赶紧戴上墨镜了。不过香港让她心里的感觉是热乎乎的。不错,在巴黎是自在,不戴墨镜走在大街上也没人追着看。可是绝对是没有在香港的热闹和心里的热乎。想起另一位在中国家喻户晓的美籍华裔女人,多年前在南京最豪华的一家商场为她的专柜揭幕并与顾客见面,人群涌动差点没把柜台挤塌。她身边的助手悄悄跟我说,她喜欢回中国,要的就是这个感觉。所以明星们即使没演什么东西,时不时也要弄点事儿炒作一把,哪怕是丑事,目的是别让自己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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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多看你一眼(2)
其实,又何止是明星怕没人看他(她)?即使普通人,尽管原本也没人注意,但谁内心里又不想引人注目,让人多看两眼呢?年轻的女孩子极尽装扮之能事,长相平平者更要设法把自己弄得出色出挑,以求回头率。有人可以不屑于女人的这种小虚荣,可谁不想得到更大的虚荣?在其他的层面,比如权力、金钱等任何代表成功和地位的方面让人多看两眼呢?中国人素来讲求出人头地,古时候,若非世袭官宦之家,草民百姓出人头地的路犹如华山一条道———惟有通过科举赢得榜上之名,哪里像现在“行行出状元”?唱支歌一夜之间变成“超女”即刻就红遍全中国,出门就也非戴上墨镜不可了。
移民来加拿大,这被人多看两眼的感觉就找不到了。别说像我初来乍到时只能步步紧跟先生,自己的“花头”荡然无存,哪里有人多看你一眼?就算有些人出类拔萃,一来就有相当的职位等着,年薪十万加币以上;又或者有的财大气粗,一下飞机就买下西区有五六个卧室的别墅,然后开着崭新的BMW天天跑高尔夫球场……够神气吧?可惜也没人多看你一眼。
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是北美的风格。可惜我们华人多是习惯了热闹,喜欢在热闹中捧别人的场和被人家捧场,比如开着私家飞机,乘着私家游艇都没人多看一眼,岂不很寂寞吗?我们喜欢成为热点、亮点,其实原本不热不亮,我们也得想法子把它炒热炒亮。这是不是我们的民族性之一呢?我们实在不大习惯自己玩自己的,就像小孩子时不时要闹腾一下,引起大人的关注。
现在加拿大华裔人口连年呈上升趋势,是少数族裔中人口最为众多的。人多了,固然麻烦,许多移民出来的人之所以出来的原因之一不也是因为国内的人太多了吗?但是人太少了,也没劲,折腾不起来,比如你开个店也没几个人进来;你美丽妖娆,走在街上也没几个人看你。因为街上本来就没什么人。不过现在华人越来越多,像大温哥华地区的列治文市(RICHMOND),百分之四十的华裔,参加竞选的人,甭管皮肤白的黑的,都得买黄皮肤的账,毕竟快一半的选票啊,谁敢说“I DON’T CARE”(我不在乎)呢?于是在加拿大市选、省选和联邦大选的时候,华裔真的是被多看了好几眼。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具体的个人来说,依然是没有得到被多看一眼的满足的。于是就有人自己组织社团、结帮成伙,然后就可以做一个“部落的头领”,就可以在本来没人多看一眼的名字前面冠以某个头衔,那头衔总是比自己的名字要引人注目一些,于是那头衔后面的名字也就跟着让人要多看一眼了。不过,看来看去,也是没有多大意思的,基本上还是卡拉OK自娱自乐似的,不过是在主流社会之外的某一个小圈子里自以为“著名”罢了。
不过已经选择了移民的,并且在这里长居的,有人看没人看,最终都是要适应的,浮躁的心终究是要平静下来的。最是忍受不了没人多看一眼的寂寞的是某些个国内来的“著名人物”,尽管是临时的停留或者短暂的居住,一旦失去了在国内那种被邀请讲学、被邀请吃饭、被争相拥挤着拍照合影、一出门什么都有人安排好的种种名人待遇,就非常的不舒服,甚至愤怒。如同被宠惯了的孩子,脆弱的神经一下子无法承受被冷落的感觉。一位国内的著名学者作家,因为要等待签证与在日本的女儿团聚不得已在温哥华打过一段黑工,后来就在他的文字里把温哥华从头到脚骂了个体无完肤,从这座城市的洋人到同胞,从大学、出版社到文学艺术,从城市的海港到中国区,甚至大自然,都无一幸免。他骂拒绝了他的签证的女移民官“黄毛洋妞”是“纳粹”,骂国内来的留学生是不知“从河南或者哪里钻出来的、迟钝平庸的土包子”。为何一向深沉的大作家满纸的狂暴与愤怒?究其原因就是大作家在温哥华期间没人理睬他,没人重视他,没人拿他在国内的那些神圣的头衔当回事。于是郁闷、狂躁、愤怒得不能自制。
没人多看你一眼(3)
有些个名人真是脆弱骄矜之极,一没人捧着哄着就跟得了狂犬病似地哇哇乱叫。当然在温哥华、在北美,是叫不了的,只好憋着,回到国内发泄。想想我们这些普通人在异国他乡有时也难免有失落伤感,却不至于愤怒。跟谁愤怒啊?又有什么好愤怒的?有太多的东西需要了解,需要学习,包括人家恬淡、平和、从容和平等的心态。当然我等老百姓在国内也没什么名气,也没怎么被捧着宠着,所以现在没人多看一眼也想得通。但名人的痛苦就大了,落差太大了嘛。还是呆在国内养尊处优的好。可是这些人又特别追求“自由”,可是真的到了自由世界,没人鞍前马后就不行了。老实说不是谁都能享受自由的。
北美这地方讲究自由,尊重个性,你怎么样出格、怎么样折腾,只要在法律范围内你尽可以去做;但也正因为个性与自由得到充分的保障,你想引人注目也就不那么容易,人家不多看你一眼也是尊重你。自我在这个自由的社会里获得充分的保护,使得北美人从小就有很强的个人主张,一般不容易追随别人,这也倒令一些原本觉得自己应该被人多看一眼的人感到失落。与“自由”比肩的是“平等”的理念,这在加拿大是深入人心的,不会因为你的权力与财富、名气与头衔,就要得到尊崇。
一位本地英文老师面对他课堂上来自世界各国的新移民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你们知道加拿大的大富翁腕上戴的表是多少钱吗?显然这位六岁从台湾移民来的华裔加拿大人深谙包括他的华裔同胞在内的大部分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和内心深处的欲望。他给了大家一个意外的答案:他们戴的是十加元的电子表。他们开的车可能还不如你我。说实话,我没见过戴十元电子手表的大富翁,可能我见过却不知道他是个富翁。
我曾经工作过的皮草店的总裁,有一天到店里来,同店员一起帮客人试穿衣服。客人中有一位是我的朋友,当我悄悄告诉她那是公司的大老板,她大吃一惊,啊?她看上去像个农妇呀!
事实上,加拿大的大老板未必人家要多看一眼,而真正的农妇也无意要看一眼哪个是大老板。有钱的玩私人飞机私家游艇,普通的人下海去游泳、在沙滩晒太阳,各自有各自的享受,谁也不看谁。他们叫“EN…JOY”。如果老盯着人家看,或者被别人盯着看,那就不舒服不ENJOY了。
但是,对于许多华裔来说,没人多看一眼的感觉是失落的、寂寞的,好像被晾在岸上的鱼。以往在原居地为了出人头地,好不容易奋斗到“人上人”的感觉,一来到加拿大就荡然无存了,仿佛以前的奋斗都付诸东流了。尽管这里有一流的空气、阳光、水质,可是自我感觉的一流失去了,因为在这里每个人———有钱的、没钱的,都享受着同样一流的阳光、空气和水,没人夸耀“风景这边独好”。
别叫我太太(1)
移民到加拿大以后,我在华人圈子里被叫做“徐太太”,当然是因为嫁了徐姓的男人。起初,我觉得有点陌生有点异样,也多少有点受宠若惊的窃喜———哦,我也做得太太了!我这样想是因为脑子里原本有一些“太太”的印象与想像。
听人家跟先生说“那是你太太!”和听人家直说“哦,那是你老婆”,感觉上就是有点不一样,好像被叫做“太太”,在人家眼里就是一块绸缎,而被叫做“老婆”,在人家眼里就是一匹粗布。(丈夫称“老婆”是另一回事,那是随意和亲昵。)
大凡女人过了三十岁,或者再晚几年到三十五岁吧,再疯再野的心也要收一收,考虑正儿八经地嫁人做太太了,除非铁了心抱定独身的。如今女人多是想做太太,不是做老婆。虽然老婆和太太本质上是一回事,可太太比老婆是要多一点内容的,这多出来的内容叫做:闲适与华美。
有一口传到后代手里的樟木箱
做了太太的当然身边是要有人服侍的,至少是要有人帮着料理家务洗洗涮涮煮饭带孩子,太太顶多动动嘴好了,不像做老婆的什么都要自己做,两只手很快就失去了做女儿时候的柔软细腻。想起外婆那一代的太太就不由得想到绫罗绸缎珠光宝气香粉玉簪,当然还有三寸金莲。三寸金莲的女人当然不能出门做事,当然就得男人养着。有三寸金莲的太太养在家中,是那个年代男人的骄傲,表示这男人有钱又有地位,不需要女人出去抛头露面赚米钱,当然女人也跟着就有了身价。不过外婆没有三寸金莲也做得太太,因为是在西风东渐的上海———那时好莱坞电影已经在上海成为时髦了,当然更是因为嫁了养得起她的男人。不过以后家道中落,外婆也就做不得太太只能做老婆了———不过瘦死的骆驼还是比马大,总归跟现在奔进奔出的老婆还是不一样。她那时做的“老婆”,按照现代的说法应该叫做“全职太太”,即便是自己带孩子做家务,至少还是可以心神笃定地待在家里。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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