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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网吧的电脑前,我感觉我的生活一片魔幻。
翘课上网的事情我偶尔也会干。但像是这种别人在网吧打游戏,我却在盯着一篇博客看的猎奇状况,我倒是闻所未闻。
我转过头,问身旁的时左才:
“才哥,你打算怎么找?”
时左才沉默了一阵。
“要找到一个人并不难。常常上网的人,在网络上留下的痕迹,比想象中的要多得多。更何况这个博客已经写了三年,上千篇的文章,通过一些简单的推理,应该就能做到。”
听到这句话,我倒是真的来了兴致。
我也曾在无聊时度过一些关于“人肉搜索”的科普。根据六度分离理论,一个人想要认识另一个陌生人,最多只需要经过六个人就可以做到。
但是这种做法需要依靠多数人的力量。光凭我和时左才两个死宅,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呢?你要从哪里入手?单凭这个博客就推理出这个女人的真实身份了吗?”
时左才忽然说:“这就是我们要推理的第一点。”
“哈?”我没反应过来:“什么第一点?”
时左才转过头来,深深地看着我,问:
“你为什么会觉得这篇博客的作者是个女人?”
我猛然瞪大了眼睛:
“你说啥?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她不是有男朋友吗?”
“有男朋友的就一定是女人了吗?”
时左才的这句话把我彻底问倒了,看起来极端无理取闹,仔细想想,却好像无懈可击。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博主是个男人,还是个gay?不是吧?这么重口味?”
“你还是不要随意评判别人的性取向比较好。”时左才冷冷地应了一句。我也自觉这话有几分不妥,挠了挠头发。
“你想东西还真是面面俱到。”
时左才摇摇头:
“因为我已经中过一次招了。”
我没听明白。正想深究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时左才已经自顾自说了下去:
“总而言之,像这种全程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文章,通常会产生一个巨大的盲点——读者通过作者的视角去感受文章提及的一切,却无法感受作者本身,第一人称文章中的‘我’,往往是文章里最大的谜。”
我深以为然。我也看过一点侦探小说,有的故事里,作者会利用第一人称的盲点设下叙述性诡计,让读者摸不着头脑——说句题外话,在这个故事里,我并没有设下什么叙述性诡计,我就是张天佑,张美男就是我。
“OK。”我现在充满了干劲:
“我们现在就从第一步开始好了,先弄明白这个博主到底是不是个……呃……非异性恋人士。”
“我已经找到了。”
时左才的话犹如一盆冷水,将我刚刚燃起的热情浇熄了大半。
“什么情况?你什么时候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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