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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章 杀机澎湃(第4页)

清河侯虽然说故事是天书记载,而且人物时间皆都虚幻莫名,但如此真实的人物和故事,在秦始皇看来那就是和真实的没有太大区别,而且地域也是在中原,和眼下的大秦一脉同承。

“唐王李世民,莫非就是你坏了朕的大秦基业和万世江山?”秦始皇眼中眼神中冒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凌厉杀机。

陈旭自然不知道大秦始皇帝突然就把一个莫名其妙的灭国大帽子戴在了八百年之后的李世民头上,以为自己打造准备传承万世的大秦基业会被李世民抢去而杀机澎湃。

而如果八百年之后的李世民如果知道自己跨越时空被千古一帝这样咬牙切齿的惦记一下,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或者该从棺材里面爬出来要和秦始皇一较高下让世人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华夏第一帝王。,!

看着陈旭移不开,陈旭内心微微苦笑一下,喝了一口清水之后内心更是感概。

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年代,赢诗嫚虽然贵为公主,但寝宫之中吃穿用度之物皆都简单无比,眼神扫过整个寝室,除开铜镜和几样简单的器具和家具之外,找不到太多让人能够和皇家联系到一起的高贵和华丽装饰。

而就算是喝的水,都还是用普通的陶杯盛放的清水,连凉茶都不是,由此可见宫中的生活远不是外界平民猜测的那样奢华,皇家女儿过的生活还不如许多王侯公卿或者商贾富豪之家。

就比如陈旭还比较熟悉的范采盈,身为范氏在咸阳的全权代理人,每天住在清河酒店,过的堪称锦衣玉食,光是衣饰之物,陈旭每次看到她穿的都不一样,几乎没怎么重复过,或许是面对陈旭刻意为之,但那些玉簪金钗每一件都绝不是俗物,而是非常贵重,当得上小富之家一年的收入了。

至于自己府中的女人,水轻柔不喜穿衣打扮,列子门徒的本性就是安静淡然,平日不是贵重场合,水轻柔从不戴饰品,头发梳理整齐之后用一根木簪插上,衣饰也简单,因此看起来飘逸淡然,颇有几分道家女儿风采,贴身照顾的几个小侍女也学着水轻柔的样子,平日也不是那种奢华装扮,所谓上有所好下必从之,因此连带府上的所有仆女都是这种简单随意的穿着打扮,而陈旭更加离谱,平日在家就是t恤和大裤衩加一双竹拖鞋,而这种清凉的装扮府上的侍卫仆从皆都学会了,不光省布料还凉快,干活儿也方便,穿脱更方便,因此清河侯府的人如果不出门,平日看到就是一群随意到近乎于无拘无束的邋遢鬼,而且所有人都习惯了。

但身为公主的赢诗嫚,陈旭入宫看望她数次,也算是非常熟悉,身上穿的衣服前后也就四五套的样子,而今天身上穿的这套家居常服,虽然做工精致,但看得出来许多地方已经有磨损,略微显旧。

看着陈旭直勾勾盯着自己胸口,赢诗嫚羞怯的脸颊通红,一颗心噗通乱跳的厉害,感觉手脚都有些不听使唤,于是双手紧紧的抓着裙摆轻声说:“侯爷,您……您在看什么?”

“哦~”陈旭回过神来,放下水杯笑着说:“今日来入宫来,也顺便来看看公主,我眼下已经搬到城外的别院居住,平日很少进城,多日不来探望公主,心里非常的愧疚,上次旭答应抽空来看望公主的……”

“侯爷勿要如此自责,诗嫚听闻东郡和齐郡遭遇水患,侯爷想尽办法在为灾区捐献衣物钱粮,又要安排报馆采编文章印刷报纸,听闻侯爷还在筹备撰史馆、书局和印刷厂,侯爷所作所为皆是大事,只让诗嫚崇敬无比,可惜诗嫚只是一个女子,无法给侯爷帮忙!”赢诗嫚赶紧站起来替陈旭解释。

这么知书达理而又善解人意的姑娘,老子必须要娶啊!

陈旭于是也站起来说:“公主,旭在城外的别院之中修了一个戏水的游泳池,不知公主听说过没有!”

“诗嫚听大嫂和子婴说起过,形容的宛若仙宫瑶台一般,诗嫚很是向往呢!”

“明日我让轻柔来接公主去清河别院玩耍,如今酷夏难耐,也可以和轻柔作伴戏水玩耍,等入秋之后,旭一定向陛下求娶公主,到时候还望公主和轻柔能够相互体谅照顾……”

“侯爷放心,诗嫚一定会听轻柔姐姐的话!”赢诗嫚激动的娇躯都略微有些颤抖。

“走吧,今日天色尚早,我请公主去清河园看戏!”

“多谢侯爷!诗嫚荣幸之至!”赢诗嫚瞬间脸色绽开,然后吩咐宫人准备仪仗跟着陈旭出宫,与陈旭的马车汇合之后,两车在大街上并辔而行直奔清河园而去。

而就在陈旭带着五公主离开皇宫的时候,紫宸殿中,秦始皇在一张纸上写下唐王李世民五个大字,凝视许久之后突然重重把毛笔戳在李世民三个字上,一团墨迹迅速将纸染透。

清河侯虽然说故事是天书记载,而且人物时间皆都虚幻莫名,但如此真实的人物和故事,在秦始皇看来那就是和真实的没有太大区别,而且地域也是在中原,和眼下的大秦一脉同承。

“唐王李世民,莫非就是你坏了朕的大秦基业和万世江山?”秦始皇眼中眼神中冒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凌厉杀机。

陈旭自然不知道大秦始皇帝突然就把一个莫名其妙的灭国大帽子戴在了八百年之后的李世民头上,以为自己打造准备传承万世的大秦基业会被李世民抢去而杀机澎湃。

而如果八百年之后的李世民如果知道自己跨越时空被千古一帝这样咬牙切齿的惦记一下,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或者该从棺材里面爬出来要和秦始皇一较高下让世人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华夏第一帝王。,!

看着陈旭移不开,陈旭内心微微苦笑一下,喝了一口清水之后内心更是感概。

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年代,赢诗嫚虽然贵为公主,但寝宫之中吃穿用度之物皆都简单无比,眼神扫过整个寝室,除开铜镜和几样简单的器具和家具之外,找不到太多让人能够和皇家联系到一起的高贵和华丽装饰。

而就算是喝的水,都还是用普通的陶杯盛放的清水,连凉茶都不是,由此可见宫中的生活远不是外界平民猜测的那样奢华,皇家女儿过的生活还不如许多王侯公卿或者商贾富豪之家。

就比如陈旭还比较熟悉的范采盈,身为范氏在咸阳的全权代理人,每天住在清河酒店,过的堪称锦衣玉食,光是衣饰之物,陈旭每次看到她穿的都不一样,几乎没怎么重复过,或许是面对陈旭刻意为之,但那些玉簪金钗每一件都绝不是俗物,而是非常贵重,当得上小富之家一年的收入了。

至于自己府中的女人,水轻柔不喜穿衣打扮,列子门徒的本性就是安静淡然,平日不是贵重场合,水轻柔从不戴饰品,头发梳理整齐之后用一根木簪插上,衣饰也简单,因此看起来飘逸淡然,颇有几分道家女儿风采,贴身照顾的几个小侍女也学着水轻柔的样子,平日也不是那种奢华装扮,所谓上有所好下必从之,因此连带府上的所有仆女都是这种简单随意的穿着打扮,而陈旭更加离谱,平日在家就是t恤和大裤衩加一双竹拖鞋,而这种清凉的装扮府上的侍卫仆从皆都学会了,不光省布料还凉快,干活儿也方便,穿脱更方便,因此清河侯府的人如果不出门,平日看到就是一群随意到近乎于无拘无束的邋遢鬼,而且所有人都习惯了。

但身为公主的赢诗嫚,陈旭入宫看望她数次,也算是非常熟悉,身上穿的衣服前后也就四五套的样子,而今天身上穿的这套家居常服,虽然做工精致,但看得出来许多地方已经有磨损,略微显旧。

看着陈旭直勾勾盯着自己胸口,赢诗嫚羞怯的脸颊通红,一颗心噗通乱跳的厉害,感觉手脚都有些不听使唤,于是双手紧紧的抓着裙摆轻声说:“侯爷,您……您在看什么?”

“哦~”陈旭回过神来,放下水杯笑着说:“今日来入宫来,也顺便来看看公主,我眼下已经搬到城外的别院居住,平日很少进城,多日不来探望公主,心里非常的愧疚,上次旭答应抽空来看望公主的……”

“侯爷勿要如此自责,诗嫚听闻东郡和齐郡遭遇水患,侯爷想尽办法在为灾区捐献衣物钱粮,又要安排报馆采编文章印刷报纸,听闻侯爷还在筹备撰史馆、书局和印刷厂,侯爷所作所为皆是大事,只让诗嫚崇敬无比,可惜诗嫚只是一个女子,无法给侯爷帮忙!”赢诗嫚赶紧站起来替陈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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