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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1页)

平心而论,知识分子舞文弄墨,敢跟皇帝公开叫板,存心捣乱者,极少极少,大多数,或是出于不通时务,不晓世事,不够检点,不知深浅;或是出于无心之失,偶然之错,行文不慎,落笔走火,或是出于不知好歹,秉笔直书,不知忌讳,碰上枪口而犯了错误。若遇到心胸宽容的领导人,放他一马,量他一条砧板上的鱼,又能蹦得多高?但中国大多数皇帝,哪怕胸无点墨者,都患有意识形态恐惧症,哪怕是在行间的蛛丝马迹,也不能隐忍的。所以要收拾他认为是跟他捣乱,其实未必就是真敢捣乱的知识分子,常常采用文字狱的手段,杀一儆百,使士子们噤若寒蝉。

在封建社会里的文人,无论是优处廊庙,还是卑居林下,其中之优秀者,然而,的若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他的良知是不允许在民族存亡,家国危机,老百姓的疾苦,神州赤县的灾难前面,背过脸去的,因此,难免就要发出一些皇帝老子不爱听的声音。

庄廷鑨,可能就是这样一个对故国念兹在兹,不能忘怀的文人。

可是,大多数皇帝,日理万机,忙得不可开交,未必有可能发现文人们“反动”、“恶攻”、“大不敬”、“推翻政权”的言论,这就给整文人的小人们,提供了一个立功邀赏,如鱼得水的广阔天地。经过他们的提醒、暗示、告发、揭露、大批判、小报告、咬耳朵、检举信,把皇帝这根神经挑动起来,于是,磨刀霍霍,知识分子的血光之灾,就降临而来。

私刻《明史》一案,株连之广,杀戮之众,妻女没为奴婢,家人远流边戍,处罚的狠毒程度,令人发指,但被康熙赏赐所没收庄廷鑨全部财产的揭发者,偷偷躲在一边乐,乐得嘴都合不拢,也是事实。

小人之可恶,可恨,可怕,由此可见。

话说回来,文字狱,不是中国的特产,外国也有,统治者不大喜欢与他作对的文人,这一点,全世界都差不太多的。法国的作家左拉,为受诬陷的军官德莱福斯鸣不平,写了《我控诉》一文,被军事法庭定了罪。他在将要关进牢房服刑前,逃亡英国,隐名埋姓,这是很典型的外国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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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明史案(2)

自秦始皇起,统治者对于知识分子,从来采取敏感,在意,防范,警觉的态势,到了明、清,这根弦绷得更紧,疑惧,猜忌,排斥,仇视,形成了一种病态的过分反应。文网森严,文祸丛生,动辄就拿知识分子开刀。一谈文字狱,通常指明、清两代对于文人的迫害。所以,这两朝的知识分子,诚惶诚恐,抱戴罪之身,磕头捣蒜,唯求皇恩浩荡;一个个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日子特别不好过。不知道什么时候  飞来天外横祸,即使死了,还会拖出棺材戮尸。所以,谁敢不夹着尾巴,低头做人呢?

庄廷鑨一案,清廷用来大杀那些敢叫板的汉人知识分子,因为碰到了异族非正朔的敏感问题,也因为碰到了统治二十多年以后,仍被非议为窃主中华的异族政权的危机问题。于是,磨刀霍霍。

修史一事,新政权是很忌讳的,官方早于1645年(顺治二年)就设立《明史》馆,固然是为了总结前朝的成败得失,更主要还是为了新政权御临天下,一统江山的需要。作为外族统治者,如何抹去残酷屠杀的可耻记录,如何修改对于自己以往的不利记载,如何证实其统治中华的合法合理,这一切,绝对要求舆论一律的。因此,私人治史,自说自话,很大程度上具有相当风险。如受庄案牵连的查继佐,他著的《罪惟录》,一直在夹壁墙里藏到辛亥革命后才公诸于世。可见庄廷鑨想在这个危险领域,捞到些什么,明摆着是在讨死了。

问题还在于庄廷鑨很有钱,钱多了,人就会发烧,就得想办法消费,但他不像别的富家翁,或讨几个小老婆,或养几个女戏子,或盖几处大宅院,或买若干假古董;要不,捐个候补道台,弄个不大不小的官来做做,这些,他都不屑于干,而是一心求名。

名,有两种求法,一种是靠自己点滴积累,很慢,也很辛苦,一种说来就是所谓捷径了,莫过于买名,只要舍得扔钞票,多大的名都可以到手。时下一些老板,找作家给他写传记,一些明星,求枪手给她写身世,一些官员,要记者给他写专访,一些健儿,让左右给他写生平,都宁耐不住地走这条捷径,实在是求名之欲火在胸中折腾的结果。不过,庄廷鑨富而求名,只求文名,虽说附庸风雅,但也雅得大气。颇花费了一些银两,成立了以他为首的《明史》编纂委员会,甚至邀请了像查继佐那样的历史学家,帮他主持笔政。

不知是老天成全他呢?还是把他往火坑里推,事情就是这样的凑巧,正好这部从明朝大学士朱国桢子孙手里买来的《明史》手稿,崇祯一朝史实,付之阙如。因为原作者为明人,写此书时,明尚未亡,他无法预知朱由检最后会在景山歪脖树上吊死,故而他子孙拿出来卖的,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于是,续作补璧的重任,落在查继佐的头上。根据他著作的《罪惟录》一书,这位有成就的晚明史专家,应该是当仁不让的。现在很难了解富翁庄廷鑨除了求名以外,是否也有与清廷抗礼的叛逆意识?但查继佐确却是反清复明的坚定分子。于是,在他笔下,“补崇祯一朝事,中多指斥昭代语”。

我一直在想,庄廷鑨并非目不识丁,会看不出续稿中的犯禁违碍之处?也许,他早先下定决心编纂《明史》,是有意要与官方的史馆,唱唱反调,回归历史的真貌吧?如果是这样,那他可比当代花钱买名的名流,可敬可佩多了。

接着,他又铸下另一大错,把自己的大名印上去,还嫌不过瘾,买名以后,还要借名,在这部已是他领衔主编的《明史》上,“卷端罗列诸名士,盖欲借以自重。故老相传,二百余人中,多半不与编纂之役。”所以,《郎潜见闻》的作者陈康祺叹曰:“甚矣,盛名之为累也。”

接着,可怕的小人登场了。时有“归安知县吴之荣”,一个坏透了的小人,因为贪污黩职被革“罢官,谋以告讦为功,籍此作起复地,白其事于将军松魁,魁移巡抚朱昌祚,朱牒督学胡尚衡,廷鑨并纳重赂以免,乃稍易指斥语重刊之。之荣计不行,特购得初刻本上之法司,事闻,遣刑部侍郎出谳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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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明史案(3)

这位告讦私刻《明史》案的主角,则是属于丧心病狂的败类了。

如果他拿到这部史书,明知不妥,也不想害人,懒得告密,看看,放在书橱里,也就拉倒。我想,皇帝不会跑到琉璃厂书肆去翻找违禁书籍,找不到口实,自然没法掀起一场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世事之恶,人心之坏,就在他存心挑起事端,好从中大捞一把。吴之荣是知识分子中的最歹毒的一类。不惜以他人的头颅和鲜血,来染红自己顶子,也是古往今来,屡见不鲜的升官发财之道,这个被罢了官的坏蛋,正愁找不到一个立功的机会,如今等于从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他有什么理由不出卖同类呢?

他第一次跳出来告,被庄廷鑨家摆平了,因为出版家有钱,买通关节,将书中违碍处改了改,也就蒙混过关了。哪知道,他是那种咬住一口,死也不肯撒嘴的毒蛇。第二次又跳出来告,更卑劣无比地将未修改的原版书送上去,这一回,告成了。他之所以一告再告,吃准了皇帝对于文人压根儿的不放心,他抓住这部私刻《明史》中,对满清入关的不敬文字,无限上纲,告一个人还在,心不死,留恋残明,妄想复辟那失去的王朝,这罪名还不够大?

凡是干这种卖人勾当的败类,下手时是一点也不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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