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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佳晨是他们班的小班花,班里总开他俩玩笑。
段从有点儿不好意思,绷着脸回头踢踢桌腿,小跑着去讲台上领信。
2毛钱的白色信封,右上角的邮票贴得方方正正,图案是一只灰麻麻的小鸟。
中间用小学生工整的字迹,写着段从和言惊蛰的名字。
信里并没写什么很有意思的事,言惊蛰含蓄的天性,连在信纸上都表现得一览无余——他规规矩矩遵循着写信的格式,以“段从:你好!”起头,“很想念你的:言惊蛰”结尾。
正文的内容从街上的大黄狗,写到今年春天来得早,修辞规矩得像在写作文。
毫无趣味的一封信,段从就是觉得很开心,同学们要看他还不给,自己暗搓搓拆开又折上,一天看了得有十来遍。
放学回到家,他问老爸要了点钱跑去超市,给言惊蛰买了一堆好吃的,和一沓信封。
小学生拥有一个自己的笔友,就像拥有自己的宠物一样,真的是件很酷的事。
整个五六年级,段从和言惊蛰断断续续地写了很多封信。
其中有一封被言惊蛰专门挑出来单放,在他们小学毕业后,段从回来过暑假时,拿出来读给他听:“‘告诉你言惊蛰,我现在是我们班的班草,我太帅了,没办法’。”
言惊蛰笑得直眯眼,冲段从“哗啦啦”地晃晃信纸:“你真不要脸。”
段从坐在石桥围栏上,自己都听乐了,笑得直晃悠。他感觉有些丢人,又藏不住那点儿臭美的心思,索性一偏头盯着言惊蛰:“我不帅吗?”
言惊蛰第一次明白“帅”的概念,就是在这一刻。
言瘸子家的条件给不了言惊蛰讲究美丑的机会,在他心里,身边的同龄人始终都是群咋咋唬唬的毛头小子,大家都是小孩,谁穿得干干净净,谁就是好看的。
他认真看看眼前的段从,突然发现,段从好像真的跟其他小孩不太一样了。
准初中生段从坐在石桥围栏上,耍酷地抄着兜,眼睛里盛满小少年亮晶晶的意气风发。
“帅的。”言惊蛰点点头。
段从满意地一乐,打量打量言惊蛰,眉毛动动:“你其实也……”
“我知道我不帅。”言惊蛰习惯性地躲避视线,低头捋捋自己的旧t恤。
“哎,反正你也不丑。”段从其实是想夸夸他,但是言惊蛰到现在还是长得跟个女孩似的,实在是夸不出个“帅”字。
那一年夏天,段从在姥姥家待了足足一个月。
没有作业的压力,县里又新建了电影院和大超市,段从彻底在老家玩开了。
表哥初中毕业也放了长假,和他的同学们天天带着段从到处玩,一人一辆自行车满街飞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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