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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城墙外的中央广场上,炊烟袅袅升起,负责准备饮食的士兵们在大锅当中烹饪着自己的拿手好菜。
午餐比早餐的地位要高,是承上启下的一餐,因此要比早餐来的丰富,享受早上吃的那种乱炖粥不能再吃了。
士兵们先是把刚杀好的鲜羊肉丢到锅里用沸水炖煮,利用这个时间切了一些辣萝卜和白葱,等到羊肉达到八分熟左右的时候,将其捞出,倒掉煮开带着血沫的沸水。
随后又从水桶里倒满满一锅的水进去,放入羊肉和大量的盐,然后锅上又放了一个木制笼屉,里面装着的是处理过后的河鱼。
羊肉又炖煮了一会,能看见汤汁的颜色已经发生了微微的改变,随后辣萝卜和白葱被丢进去,然后放了少许豆子。
除了一部分人在烹饪炖羊肉以外,还有一些小队正在炖煮鸡肉,又加了不少卷心菜切成的丝,放入了些淡麦酒去腥。
又加以炖煮了大概二十分钟的时间,香味已经在整个营地之内蔓延开来,所有人闻着这样的美餐都口舌生津。
这样的伙食对于安德而言,算不得非常好,羊肉,鸡肉和鱼在他的餐桌上都是常见之物,甚至于对于普通士兵们来说,这等餐食也并不罕见。
只不过他们的烹饪方式却比不得安德那样精致,他的饮食当中除了盐作为调味品以外,还有大量的香料,但士兵们的伙食里唯一的调味品却只有盐。
况且在很多时候,为了方便省事,士兵们到伙食也都是能简单就简单,干净利落的乱炖或者是早餐那样的麦粥,又或者是面包配盐煮羊肉,这些才是士兵们最常吃的东西。
平均来说他们每周也就能吃上一顿这样单独烹饪的炖菜。
饭菜的香味飘荡出很远,市民们的生活水平虽然不算很低,但也根本做不到每天吃肉,时常以麦粥或者成色一般的面包果腹,平均一两周能吃一次肉那都算不错了。
住在中心广场附近的居民们在闻到了这股香味之后,心中多少有些羡慕,也有点酸溜溜的。
“啧,也算是改善伙食了,当兵的就是好!”
这些人住在靠近城中心广场的位置,在平民当中也属于混的不错,但真正的富商和达官贵人都住在内城,他们充其量也就是中产阶级而已。
他们的财力虽然能够每天吃肉,但却不能做到管够,他们这种小资群体最是喜欢遍地不如自己的人,然后对比自己强一些的人说酸话。
在中心广场上的士兵们不知道这些人心里的想法,就算知道了他们也不会在意。
这些市民阶级说到底,都只是在城市里面赚取一些蝇头小利,每天睁开眼睛都为了今天的饭食而努力而已。
他们则不同,他们是荣耀的,是追求荣誉的,是在战场上争夺荣光的,他们抗击魔物为了光明阵营而贡献,他们抛头颅洒热血的行为也给他们带来了优渥的生活和社会地位。
士兵们在城中心广场上警戒,防止城内的敌人出城偷袭,同时也要防备着城墙上的床弩对营地进行射击。
虽然营地距离城墙有接近一公里那么远,但是这些床弩也都是由精灵种植的木材所打造,质量相当不错,射程七八百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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