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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手流血了!”
过儿终于站稳,看到春荼蘼的手,惊呼。
“没事。”
春荼蘼把手揣在袖筒里。
立即,温暖的感觉包裹住她的指尖,产生微微的刺痛感,被那人的牙齿划伤的地方,也火辣辣的。
在前世,她赚钱虽然多,早就是金领一族,却绝对不穿动物皮毛。因为现代的冬天有各种保暖的设备和衣物,裘皮实际上防寒的作用已经下降为为了装饰和美丽。很多女明星都是上穿裘皮,下面光着腿穿短裙,露出膝盖。但古代不同,一切是为了生存。最重要的事,古代人对自然和动物充满敬畏和尊重,他们不为了手感更好更活剥动物的皮,不会刻意残忍,且猎人们还会供奉动物为神灵,会对大自然有反馈。
可此时,她身上穿着暖和的皮袍子,好像风雪都不往身上落似的。面前这个野兽一样的男人,却只穿着单薄的一麻衣,可是从他裸露的脖子和手脚来着,却又没有冻伤。
这也……太奇怪了吧?而且对比一下,她觉得自己特别“为富不仁”。瞬间,她犯了心存正义的律师们常犯的毛病:喜欢同情弱者。所以,她的恐惧很快就消散,只剩下怜悯。
“他是谁?”
她再度开口问。
“本营的军奴!”
那卫兵轻蔑地说,那语气,好像这个男人连条狗都不如。
春荼蘼知道,这是个等级森严的世界。比方说春家是军籍,就比不让普通百姓的良籍。老徐氏在祖父面前总是抬着下巴。就是觉得自家女儿良籍商户下嫁春家,将来生了儿子都脱不了军户,算是巨大牺牲。
比军籍更低的是贱籍,再下等是奴籍。身为奴隶。像过儿和老周头那样,随主人家的户籍在官府登记造册的还算不错的,有大量奴隶根本不在册。这类奴隶就像黑户。像是不存在,是死是活,是杀是卖,都没地儿说理去。
但,他们还不是最可怜的,最可怜的是军奴,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被人踩在泥里的存在。春荼蘼并不怪这卫兵的态度,因为对于大唐人来说,自己的财产,比如牛羊等等,确实是比军奴更值钱。更要爱护。
“那你们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好歹是条性命!”
过儿怒道。
她自己就是奴籍,虽然主人家对她非常好,但此刻预计突然对这军奴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
“你们知道什么?这个军奴是半个胡人、是疯子。不仅如此,力大无穷,还身负邪术。若不这么困着他,谁知道他会不会又伤人!”
那卫兵也有点生气了,觉得眼前两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什么也不懂,却还跟着瞎掺和。“若非罗大都督有令,不得擅杀军奴,他早就见阎王了!”
所以,他若被虐待、被冻死在雪地里,就算不得“擅杀”!看起来,这个人应该来军营不久。不然肯定挨不过去。但这些话,她只是在心里想想,却没说出来,免得闹出不愉快,对父亲和康大人此行不利。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是人家的地盘,她不会那么没眼色的。
“他是疯子?还有邪术?”
春荼蘼假装好奇的问,目光一瞬不瞬地落在这个军奴身上。
大唐西部和北部,胡汉杂居,胡人是很多的。而庆平帝实行民族融合的政策,也并不排挤外族人。在这种大环境下,虽然胡汉通婚的极少,却也不是没有。半个胡人什么的,并不稀奇。
奇怪的是,这个男人本身。这半天了,他确实在微弱的呼吸,可是呼出来的气息似乎是冰的,仍然没有起白雾。而且,雪片落在他的脸上,也仍然不融化。再看他的眼神,空洞、死气沉沉,就像丢了魂似的。偶尔眼珠子动一动,那目光就像是野兽般戒备、警惕、残酷,却又冷漠孤独,令她的心都揪起来。
“来的时候就疯。”
那卫兵似厌恶,又似恐惧的缩了缩脖子,“三天了,一句话没说过,一口水和饭也没吃过。派他到马厩干活,战马吓得不断嘶鸣、刨蹄子,连草料也不吃。军中养的猎狗,被他看一眼,就夹着尾巴跑得远远的。那可是连虎狼也不怕的凶犬呀。要治服他,最后几十个人都带了伤。还有,你叫他,他没有反应,就像个活死人,用刀怎么戳他,血流得哗哗的,他却也不喊疼。要不,我试一下你看?”
说道,就要抽出腰中的配刀。
“不用!”
春荼蘼连忙阻止。
就算是个怪物,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她不是滥好人,更算不上圣母,却绝对不接受无缘无故的暴力。若不能留,若为了公众的平安,他必须死,至少给他个痛快,给他最后的生命尊严。
他身上那些伤,就是这么来的吧?可他真是怪物吗?不,怪物不应该有那种眼神,刚才也不会放过她的手指头,没咬断。明明是她冒犯了,可他却宽恕了她,咬她的力道恰到好处,即没有伤害她,也不让她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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