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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大帝周身透着降龙伏虎的霸气,他喜欢雄视四方,君临天下的感觉。他坐的龙椅座北面南,其座位之高,使臣工只能仰望而无法平视。这位满面红光、鼻子高挺、留着两撮山羊胡子的皇帝,习惯在身边放两只豹子,使本来就望而生畏的场面,更添几分戾气。缺少胆量的人,见了忽必烈是不敢正眼相望的,碰上皇帝打个喷嚏,朝觐的大臣不是筛糠般的哆嗦,就是尿湿裤子。
元朝至元十二年(1275年),跟随父亲经过三年多长途跋涉,经两河流域经过中亚一带,从意大利威尼斯远道而来的马可·波罗,有幸看到了忽必烈参加大典的热闹场景:元大帝坐在四头大象拉的龙辇上,十万匹骏马列成一排排杀气腾腾的方阵,五千头大象整齐的排列在队列中央,龇牙咧嘴的虎豹蹲立在忽必烈身边,其身后是穿着朝服的文臣和肩披盔甲、手持宝刀的武将。除了站在大帝两侧的皇后、太子、公主外,手握经书的和尚、提着桃木剑的道士,以及来自西洋拿着圣经的传教士,也被赐请到龙辇两旁。
马可·波罗像一堵厚厚的石灰墙横立在那儿,他的心被一只从黄土里钻出来的手死死揪住,根本没有空气挤进去的胸腔却最大限度地膨胀。这个二十来岁的西方小伙子,在1295年回到他的祖国后,写了一本叫《马可·波罗游记》的书,他把在元大都亲眼看到的宫殿、庙宇、街道、观象台、钟楼、城墙、城门、宅院、桥梁、瓷器,以及帝王将相和普通百姓的生活,全方位地收拢在书中。
自负的欧洲人,终于从马可·波罗的书中知道了这样一个强大的帝国,一个神话般的都城。
航海家哥伦布也正是看了这本游记,才扬帆出海,试图寻找东方的天堂,可上帝偏偏戏弄了他一把,使他偏离航向,驶到了美洲大陆。他的航舵在某一时刻心不在焉,欧洲人便莫名其妙地拿起了书写美洲殖民历史的鹅毛笔,世界发展的走势图陡然间波澜汹涌。
马可·波罗这样描述元大都:“整体呈正方形,周长二十四英里,每边为六英里,有一城墙围绕全城,城墙底宽十步,愈向上愈窄,到墙顶,宽不过三步。城墙上全披上苇草编的草席,成为不镶砖的蓑城。城垛全是白色的,城中各条街道都沿一条直线,直达城墙根。外城有十一个城门,北面有两个,东、西、南各三个。在城里的大道两旁有各色各样的店铺,全城建屋所占的地也都是四方形的,并且彼此在一条直线上,每块地都有充分的空间来建造美丽的住宅、庭院和花园,整个城区布局像一块棋盘那样。整个设计的精巧美丽,非语言所能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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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横空出世的帝王(3)
马可·波罗的游记,使一些保守的欧洲人难以置信,他们认为,这是马可·波罗杜撰出来的神话,“马可·波罗太不诚实了”。
为了马可·波罗不至于死后下地狱,在他临死之前,神父要他在上帝面前忏悔。马可·波罗听后叹出了最后一口气:“上帝呀!你可以作证,我所写的,连我亲眼看到的还不到一半呀!”
他想,为啥把心掏出来两手捧给他们,这些人不领情就罢了,还愣说是个热地瓜呢?
正是马可·波罗的游记,才使我们的世界完整的留下了元大都—这座只在纸页上热闹浮华的都城!
四
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晚上,在位三十五年,享年八十岁的一代帝王在大都紫檀殿阖然长逝。忽必烈死后,他的子孙们躺在琼华岛广寒殿他用过的“五山珍御榻”上,喝着从“渎山大玉海”里舀出来的陈年美酒,日夜笙歌燕舞。
好日子过得快,就在大都城建都九十二年,元顺帝招集文武百官,提前筹备大都建成百年庆典之时,小和尚出身的朱元璋麾下的一员猛将徐达,正亲率一支虎狼之师朝大都扑来。几个回合下来,元顺帝抵挡不住,匆忙中,扔下了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和背不走的大都城,带上老婆孩子逃回了蒙古茫茫的草原。
这一年是1368年,从此,这座城市不再叫大都,而改叫“北平”。
朱元璋的儿子燕王朱棣登基后,为了显示他抗击匈奴的决心,他特意把都城由南京迁到北平,以实现其“天子守边”的战略构想。
元大都被朱棣当作前朝的不祥遗物,很快被扫荡干净。一座当时世界上最繁华、最壮观,与罗马、雅典、开罗、耶路撒冷一样著名的都城,像一场下在仲春的不真实的雪,轻而易举地融进了地平线。这时的大都,不再叫北平,又改称北京。
从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起,北京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今天(民国与北京陷落时除外)。忽必烈和元大都留到今天的,除了北海团城里的那只“渎山大玉海”酒缸外,就只有横趴在蓟门桥一带的一段土墙渣子了。
五
在元大都消失了六百三十九年后的一个冬天,我从明光村学院路元大都城垣遗址的南端开始,踏着厚厚的积雪,一路朝土城东端走去。电影学院对面的“蓟门烟树”,花园路口的“元水关遗址”等元朝遗迹,并没有引起我思古之幽情。盯着矗立在小堰河土城绿化广场上的一组忽必烈巡行的雕塑,就像看着一堆刚刚出土的石俑,此时,再没有一匹蒙古战马的嘶鸣可以战栗这老钝的黄土;再没有一头骆驼驮得动元大都那厚重的历史;再没有一只广寒殿的蝙蝠可以看得懂如血的残阳。
如果元大都和她的大汗忽必烈再从元曲里飞出来,已无处歇脚。
袁崇焕—牵引明清两代(1)
古时的北京,有三个砍头行刑的地方:元朝的柴市口(今东城区交道口),明朝的西市(今西城区西四)和清朝的菜市口。每年过了秋分,朝廷就对犯了死罪的囚犯开刀问斩。
杀人是对犯罪者的惩罚,是对尚且无事可犯的人的震慑,更是统治者精心设计、比祭祀还要庄重的一种仪式。
监斩官站在熙熙攘攘的闹市高台上,面无表情地手执令牌,眼睛紧盯着时辰的变化,时辰一到,便把杀人的令箭掷向刽子手。此时的刽子手凶神恶煞般的环顾四周,尔后抡起鬼头大刀,随着寒光一闪、咔嚓一声,人头落地,鲜血喷出一尺多高,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按部就班地终结了。那些围着里三层外三层的看客,直等到人头被挂上一二十米高的木桩上,拖罪犯的囚车吱吱呀呀地消失在胡同尽头,才意犹未尽地渐渐散去。
看杀人,是人们从老祖宗那里传承下来的一种廉价娱乐方式。那些头脑麻木,生活乏味的观众,可以从被杀者恐惧的眼神、绝望的哀号、痛苦的抽搐中获得瞬间的满足和快感。他们瞪着眼皮肿得鼓鼓的眼睛,青色的眼白像碎玻璃渣子,被行刑者从站在囚笼里直到人头落地,都像踩在钢丝绳上的一出猴戏,大家饶有兴致地瞅着他们指指点点,像仰望一只哆嗦个没完的猴子。
那个时代,被杀者并不一定都是罪犯,那些人当中许多是遭受了冤屈,有些甚至是在后世被载入史册的千古忠良。
元朝时在柴市口遇害的文天祥,明朝时在西市被冤杀的于谦,清朝时在菜市口就义的戊戌六君子,他们当中随便哪位不是顶天立地的栋梁、铮铮铁骨的好汉?然而文天祥、于谦、谭嗣同的死与袁崇焕的死比起来,应当算是幸运的。首先他们死的痛快— 一刀下去脑袋碗口大的一个疤,一了百了,更为重要的是,当他们走到生命尽头之时,他们看到了都城的百姓是如何为自己夹道哭送。老百姓的泪水,是在壮士远行前喝下壮胆的烈酒。为了京师,为了百姓,死得其所。
可明朝蓟辽督师袁崇焕,这位北京的保护神,当他在西四街市的十字路口上被凌迟处死时,没人落泪哭送也罢,在行刑的全程他都尽是领受百姓的唾骂和叫好。“袁崇焕是通敌叛国的头号卖国汉奸!袁崇焕是丧家卖国的大奸贼!”
崇祯三年八月十六日(1630年9月22日),袁崇焕被明廷以“通虏谋叛”、“擅主和义”、“专戳大帅”、“失误封疆”的罪名处以磔刑,其家产没收入官,兄弟、妻子被流放两千里外的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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