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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艾莎离开的身影,卓戈叹了口气。
不行啊,学精了,光靠画饼不好使了,还是刚出学校的学生好骗……
艾莎换了一身打扮,难得认认真真地画了浓妆,参考的是卓尔乐队粉丝的打扮。
夸张的发型,超黑的眼影,一堆挂饰。
她还找来一个开口的金属环,夹在鼻子中间,冒充打鼻环。
说实话,她也不是很理解这种奇怪的装饰风尚怎么流行起来的。
在鼻子上打环。
这也太奇怪了。
连兽人里也只有少数几只部落有在身上打孔的传统,剩下就在牛身上见过。
不理解,但尊重。
打扮成这样子,是因为她虽然不是什么公众人物,但在城里的知名度也不低,走在路上很容易被认出来。
而且魔影节里还有很多乐队受邀参加,有的是给魔影配乐的,也有的是要表演。
因此同样有很多这类造型的乐迷来到深水城。
音乐爱好者和魔影爱好者之间,也有不少重合。
艾莎的形象在这里并不突兀,还很容易打入相似造型风格群体内部。
什么叫专业!
于是,艾·卧底小太妹限定造型·莎,来到城里最大的酒店附近的酒吧中。
很多游客都喜欢从魔影节场地回来后,在这里喝两杯,消磨一下没事干的时间。
换句话说。
他们宁愿到酒吧里来消磨时间,也不愿意到其他地方逛逛。
确实有点奇怪。
艾莎调整好状态,推门而入。
酒吧的生意非常好,几乎爆满,里面有一支乐队在表演。
唱的是艾莎从没听过的歌,不过从曲风来判断,她打扮成这样很符合氛围。
很多乐队都是从酒吧驻唱开始起步的。
小乐队初舞台的不二之选!
反正大多数酒吧里的听众对背景音乐的要求也没那么高。
能摇就是好歌。
当然,绝大多数乐队登上过最大的舞台也是酒吧驻唱舞台。
音乐,就是这么个门坎不太高,但跨过一道门槛后,后面仍旧全是门槛的行业。
艾莎用了不到三十秒,就与吧台前几位穿着和她差不多的人成了朋友。
她选择朝最火的乐队开炮。
也就是地底弃子。
最火的乐队,通常是自诩“小众音乐”爱好者最讨厌的乐队。
在那支乐队小众时期多喜欢,走红了之后就有多讨厌。
而常说的话,就像艾莎现在说的。
她先吹了一声口哨,也不知道她从哪学会的这个,“唱得不错,比现在的地底弃子强多了,他们火了之后就变了,越来越流行,一点也不摇滚。”
此话一出,立刻引起诸多附和声。
“就是,狗屁摇滚,流行乐队而已!”
“没有一点摇滚精神,有钱之后就忘了初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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