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冬歉所在的血猎组织名叫[黎明],在那里,他还有一位恋人,名叫凯英。
凯英的父母一手创建了黎明,是赫赫有名的存在,凯英从小跟冬歉就是青梅竹马。
后来,在一次狩猎中,sevetia血族亲王阿塔尔将凯英逼至了死路。
生死之际,冬歉从亲王身后出现,用剑伤了阿塔尔。
这个世界上,还是第一次真正有人能伤到他。
那一刻,阿塔尔记住了冬歉这个名字。
可是,冬歉到底不是阿塔尔的对手,浑身是伤地倒在地上。
当时黎明的人及时出现,可他们只赶得及救走凯英,却没有办法带走冬歉。
那时候,阿塔尔给了冬歉两个选择。
活下来,成为他的血仆。
亦或者葬身此地,抛尸荒野。
阿塔尔知道黎明的人个个都是硬骨头,宁愿死也不愿成为吸血鬼的血仆。
这么美的人,杀了真是可惜。
就在阿塔尔提剑的时候,冬歉出声告诉他,他愿意成为他的血仆。
凯英醒来之后,得知了冬歉变为血仆的消息,痛苦地认为他背叛了血猎,背叛了黎明。
成为血族的冬歉似乎得到了阿塔尔的爱。
阿塔尔总是乐于在别人面前咬破冬歉的脖颈,用索取的姿态,慵懒地品尝血仆的血,以此宣示自己占有欲。
平时无论什么场合,阿塔尔也总是将冬歉带在身边。
有些不知情的人甚至将冬歉当成了阿塔尔的爱人。
但是冬歉知道,阿塔尔从来没有跟自己有过什么亲密的举动。
身为血族的亲王,他一直将血猎视为肮脏的存在。
就像血猎也同样将吸血鬼视为肮脏的存在。
阿塔尔这样做,只是想要羞辱他罢了。
在加入血族的后半年,阿塔尔命令冬歉去初拥一个人类。
这意味着,冬歉会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血仆。
而这个血仆就是本书的主角,名为艾森。
他看似是人类,但其实是人类和血族的后裔,不属于血族,也不属于血猎,是中立派。
而他混进血族的目的,是因为怀疑阿塔尔是自己的父亲。
人类不到百年就会死,吸血鬼却拥有漫长的生命。
而倘若吸血鬼是纯血血族,那么双方诞生的孩子不光同样拥有漫长的生命,并且会和纯血血族一样,拥有与生俱来的力量,不会惧怕阳光。
艾森被生下之后,他的血族父亲就抛弃下他们母子离开了。
艾森的母亲已经百年后死去,艾森想去血族寻找自己的父亲,然后,狠狠地教训他,替他受罪的母亲讨回公道。
而在血族里,一直调.教他的冬歉就成为了他最讨厌的人。
只是,冬歉怎么会想到,自己一手调.教的人,其实比他强大数倍。
野风慢热 [洪荒同人] 我是方块人? [神路同人] 神路论如何让分居两地的父亲们复合 他怎么可能喜欢我 重生后她后悔了 与心机竹马们的毕业旅行(校园) 红玫瑰的审判[刑侦] 欢迎来到零零年代 青野遇猫 治愈反派进行时 非常规恋爱脑[快穿] 茜茜和她的大猫男友 假夫妻 年代文男主的娇气后妈[七零] 全京城都在求她回宫 危险人物 我演的炮灰都成了白月光[快穿] 得偿所愿(背德) [神话同人] 论如何与撒旦破镜重圆 重生改嫁太子他爹
...
他并非凡夫肉眼,他的眼光震惊世人! 1984年,他便投资创建了思科,而在随后的岁月里,他又先后创建了网景,亚马逊,雅虎 甚至是Google,ICQ...
这小小的四合院,住着一群租房客,而陈阳则是房东。好吧,既然如此,保护房客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只能落在我的头上了。陈阳书友QQ群188631860...
李逸飞,大唐前太子李贤之子,因其父被武则天毒害,从小就被逍遥老人收养,十年之后,学艺有成的李逸飞下山报仇,最后经过与武则天的一番较量终于将女皇降服,成功光复李唐江山,揽江山美人于一身,享受人间帝王之风流。...
新书已发,书名逆行我的1997,重回都市,弥补首富匆忙结尾遗憾,老铁们有时间去看看。1995年张晨重生在国庆节前夕的张湾大队。百崇县坝头乡白鹤村...
林易先是用Crossover在三分线弧顶晃开了防守人的重心,紧接着用山姆高德过掉了补防的阿里扎,哇靠!不看人传球,队友空了!不,队友选择高抛,漂亮的空中接力!等等,怎么有点奇怪呢?因为完成以上动作的是一位七尺大个。这是一段热血沸腾的篮球故事。书友群484028022,欢迎大家进群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