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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掂着脚尖上前,捡起橙刀,然后,掉头狂奔,一路上,鸡皮疙瘩就象石灰一样,一路挥洒。
拐了好几个拐弯,他才停下来,但是脑海里仍然不时涌现刚才那个恶心的画面。原来,他刚才飞刀枭首的不是蛇,而是鼻涕虫,而且还是已经变种,或者说是还没有进化的的鼻涕虫,它足有啤酒瓶大小,一米多长,浑身滚~圆、肥腻,皮肤表面还有一层象鼻涕一样的黏~液。
马义平生最怕这种玩艺儿,一看到它,他就恶心到不行,偏偏地道里的鼻涕虫还大得离普,最要命的是,刚才他一刀飞过去,直将就将它的头给切断了,里边的油腻、浓稠的东西“哗”一下就倒了出来,都喷有半尺远,那是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可惜小笔不能下笔如神,将那种恶心到不行的画面描绘得传神,假如你有兴趣,不防做一个实验:用一个超大号的杯,收集大量的鼻涕、浓痰,然后,你将你收集到的东西,“哗”一下顷倒地上,然后,你再去欣赏,包你马上就对马义那种恶心有一个非常直观的感受。
马义忍着恶心,用泥土将沾在橙刀上的黏~液搓掉,然后将它收进储物空间,再休息一会,平静一下心情,他才开始往前走。虽然他不能确定前面就是古地道出口,但是他不想再走回头路,因为他不想再次面对那只恶心的鼻涕虫。古地道很长,大约再走了十多分钟,终于看到了一座石门,马义以为终于找到地道出口了,不由心头大喜。
他急步上前,推门,石门竟然纹丝不动,于是他不得不再拿次拿出橙刀,“嚓嚓……”一阵切割,然后抬脚一踹,石门就轰然塌了。
可惜,石门外不是阳光明媚的地面,而是一座秘室。
秘室规模不小,足有三、四百平方米,地面、墙壁铺的是大理石,头顶上是苍穹顶,镶大理石片。
“莫非这里是地下宝藏? ”马义心头窃喜。
想想也是哈,叙国也是有几千年历史的古国,尽管木有创下足以让世界骄傲的古文明,但人家毕竟是古国,源远流长,出现那么几个牛逼大财主也不是不可能,那时候又不象现代有银行为你代管财富,所以他们必须修建藏宝室来收藏自己的财产,以免被歹徒掂记上,来抢劫。
然后,因为某种原因,宝藏没有机会重回地面,成了一座地下宝藏。
第十二章 天妒英才
然而,马义很快就失望了。
因为整个秘室,目光之所及之处,竟然是一片空旷,只有在秘室中间,摆着一张大理石桌,桌上,摆放着一具石棺,石棺里,是一具骷髅,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赔葬品,别说神马金银珠宝啦、文物古懂啦,就连一只破碗都木有。当然,如果有破碗,它应该也算是文物了,因为,这座墓看起来应该已经有些历史,堪称古墓。
因为历史在那摆着,所以,一只破碗,哪怕当年,人家是用来喂小猫小狗,甚至是用来装便便的,到了现在,它也是古董,肯定老值钱了。马义不是那种吃饱没事干的闲人,又不想装逼假斯文,所以他对古董这玩艺是既不懂,也不感兴趣,不过喜欢这些玩艺的傻缺多了去,而且都是钱多到烧手那种,所以他也不介意自己能够捡几个这种名叫古董的东东,然后高价卖给他们,挣点奶粉钱,呃……不是,是挣点零花钱。
结果天不遂人愿,秘室空空如也,他总不能拿几块人体骸骨出去卖钱吧?
当然,前提是这玩艺要能卖到钱才行,而且,他还必须不怕遭天打雷劈。
“这到底是哪个神经病啊,既然穷到连半点陪葬品都木有,为毛还将坟墓修得那么牛叉?这不是成心忽悠人吗?”马义心生怨念,却又无可奈何,人家就这么任性,你又能咋滴?不服你可以咬他呀,如果你不怕骨头磕牙,你可以尽情地咬。 马义属狗的,天生爱啃骨头,不过不是啃死人的骨头,而是猪啊、牛啊之类新鲜煮熟的骨头,所以他果断放弃咬人家的冲动。
何况人死为大,尽管人家再多的不是,但是人家已经死了,所有恩怨也就一笔勾消,就不能再折腾人家,不然会遭天谴,对不?
他环视四周,这里已经是地道的尽头,如果再找不到出口,他只能原路还回,往相反方向寻找出路,虽然他非常不想再次看到那只恶心的鼻涕虫,可是,生死事大,与个人性命与自由相比,神马都是浮云。话说春秋时期,越王勾践在被吴王夫差打败之后,他为了取~悦吴王,让他能够对自己放心,然后网开一面,他都不惜品尝吴王的大便,为他“诊”断病情。
越王以九五之尊,为了自己的小命与自由,都不怕恶心云舔人家的便便,他马义一介平民,还能为了避免见到让自己恶心的东东,宁愿困死在古墓里?
不能!绝对的不能。
自己还年轻,还有父母要奉养,还有自己的女人要呵护,还有自己的兄弟要帮衬,自己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始。
所以,他绝对不能死在这里。
于是,他决定不再耽搁,立即离开密室,寻找地道真正的出口。然而,就在他转身的时候,脚下可能是误踩到某个机关,可是仔细一瞧,其实也不算是机关,只是一块能够活动的石块,然后“噗……”一声,地底下突然凭空冒出一股粉红色的烟雾,烟雾瞬间就将马义包裹住。
“拷,这是神马烟啊?好香……”
话音未落,马义一阵眩晕,身体摇晃了几下,然后“嗵”一声栽倒地上,不醒人事了。当他倒地之后,那股粉红色烟雾也随即消散,密室里仍然空荡荡,静悄悄的,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石棺发出一阵阵声响,石棺盖竟然缓缓打开,密室里气氛顿时就变得诡异,幸好马义已经昏迷,不然肯定会吓到腿都软了。
半晌,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石棺里的骷髅居然慢慢坐起来,然后,机械地扭着脖子,深凹的眼眶,往四周探看,当他看到倒地不醒的马义,居然张开大嘴,发出“卡卡……”的诡笑。骷髅脸上没有肌肉与皮肤,所以他脸上没有表情,他的“笑”只是从他发出的声音和不断张合的骷髅嘴判断出来。
骷髅笑了一会,然后双手扶着石棺两边,用力撑起身体(骷髅),两腿先伸出石棺外,然后双手再轻微用力,跳到地上。
站稳后,他还老神在在地抬手掸一掸骷髅身,似乎想掸掉身上的灰尘,骨头与骨头相碰,不断发出脆响。骷髅走到马义身边,蹲下~身子,伸手探一下马义鼻息,然后拍拍胸口,仿佛心口石头落地的样子,然后,手再轻轻抚过马义的身体,幸好马义已经昏迷,不然让他看到一具骷髅抚摸自己,估计他会立马被吓得大小~便失禁。
仔细摸了一遍之后,骷髅再次点头,不过,显然这次他是对马义的体质相当满意,俨然一个世外高人,因缘际会,遇到一个骨骼奇佳的练武奇材一样。他不再耽搁,伸手将马义举起,将他悬停在空中,然后,他双手挥舞,手指头犹如雨点,时而急骤,时而缓慢地在马义身上戳戳点点。
你别以为骷髅是以自己百年功力为马义打通奇经八脉或者是将自己百年内功传输给马义神马的,因为他并不是金老爷子笔下的世外高人,他根本木有练过那一套神功啦。他的手法根本就杂乱无章,戳点也不是马义身上的奇经八脉一千零八穴位,他到底要干啥,大概只有他一个人……哦,不对,应上他一个骷髅知道。
奇怪的是,马义从始至终居然都没有被惊醒,但是他脸上的表情,会随着骷髅的点戳而发生变化,他一会痛苦,一会愉悦;一会憋闷,一会又舒畅无比;有时他会本能地挣扎,有时又象是在轻歌曼舞。他体内的真元之气,犹如平静地湖面突然刮起旋风,湖面顿时风起云涌,元气在涌动之中,不断地变得强大,强大,更强大。
当然,马义对此一无所知,因为他仍然昏迷不醒。
大约有一柱香的功夫,骷髅将马义放下,抬手做了一个擦汗的动作,然后,他探手从马义的储物空间里取出鲎蚕。按照常理,修真者的储物空间,只有他本人才能看到,其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甚至是修真级别比他高的人都发现不了,更别说伸手进去拿东西了,除非你杀了他。
但是,马义虽然还活得好好的,他的储物空间,在骷髅眼里却简直就是马义的一个背包,显而易见,他想拿啥就能拿啥,犹如自家的背包一样方便。
如果马义清醒着,他肯定会被骷髅这个牛叉到不行的本事惊呆,因为这太不符合科学了!
——呃……是不符合修真学。
鲎蚕因为吃了海魔鱼,灵气已经恢复,通体绿莹莹,犹如一件有生命的宝玉。骷髅将鲎蚕放在地上,然后引领它释放的灵气至马义的百会穴,再由百会穴进入他的体内。忙完这一切,骷髅才伸伸懒腰,打一个长长的哈欠,心满意足地再次爬回石棺,躺好,盖上棺盖,继续他的千年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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