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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思斯力恭身道:“大汗说那里话,信在这里,你尽管拿去看就是。”他说着从怀里把信那出来递给处罗,处罗迅的拆开看了,越看越锁眉,最后瞪着执思斯力问道:“为什么有些地方用笔涂抹起来了,这是什么意思?”执思斯力摇了摇头道:“他们送来时便是这样,我也不知道用意。”处罗冷笑一声,看向执思斯力道:“将军把我当成三岁孩童么?这种雕虫小技也想骗我?”执思斯力大惊失色,慌张的道:“大汗这”他话没说完,处罗就已经喊道:“来呀,将执思斯力拿下,暂且押入水牢里。”
执思斯力骇然,向后退了两步,他这才反应过来,高声喊道:“大汗不要中了汉人的离间之计啊,我执思斯力忠心耿耿,绝无反心,天地可鉴!”可他这些话处罗那里听的进去,还是吩咐人将他押了下去,因为这样做,他虽然少了执思斯力这个一个臂膀,却能放心的与林南一战,至少心里不用存疑,也不用有所顾虑。
这个消息很快从传到林南的耳朵里,此时的林南还在行军的路上,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喜不自盛,其余诸文武也都感觉这是个好消息,尤其是诸葛治,更是拍手称道:“皇上,少了执思斯力这个智囊,区区一个处罗如何是皇上的对手。”林南点点头,但却又吩咐道:“你们不要太小看颉利这个人,他虽然是处罗的弟弟,但他比处罗要聪明的多,也狡猾的多,我们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让他有可乘之机。”“是!”诸将恭身得令。
颉利接到林南兵萧关的消息后,忙和手下的将官们商议,他提了两件事,一是眼下隋军正向萧关进,兵力出奇之强大,粗略估计也会达到进百万之多,二是他们的粮食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再这么下去,就算能抵抗住隋军的进攻也要被困死,饿死在萧关里。
帐中顿时响起了一阵嗡嗡的议论声,颉利问:“是不是有人害怕了?”手下大将哈达云站起身来大声嚷道:“怕什么?咱们和汉人交手又不是一天两天了,羊再多还不都是给狼吃的?别说一百万人,就是五百万咱也不怕!”
一位年纪稍长,花白胡子的头领却忽然说道:“可毕竟草原旱了大半年,咱们的战马已经瘦了很多,现在大军粮草奇缺,隋军一下子又上来一百万人,这仗打起来那有那么容易呀!”
颉利看了那说话的头领一眼道:“我觉得哈达云的话有道理,隋军人数虽众,但步兵多,骑兵少,而且久不征战,没有什么实战经验。而我军人数虽少于隋军,但都是骑兵,而且大多数人都是久经阵战,真打起来隋军绝非我军对手。”
颉利向一个侍臣一示意,侍臣展开一幅巨大的羊皮地图,颉利举起手中马鞭指向图中的一处山谷道:“这里叫做九龙谷,隋军想要来萧关必须要经过这,他们现在急于进兵,肯定以为我们会坐以待毙,在萧关等着,那我们就现在就做出一付要进兵契丹抢夺粮食的架势迷惑隋军,然后分出六万人埋伏在这里,只等着隋军一到就给他们迎头痛击,虽然不能消灭他们,但至少可以让他们知道知道我们突厥骑兵的厉害。”众头领听着纷纷点头,颉利接着说道:“至于说粮草,隋军云中仓,通州仓中各有五十万石军粮,长安、洛阳、扬州的粮食就更多,你们回去给士兵们说清南宫,早一天打败杨羽,他们就能早一天吃饱饭!”
他说到这,忽然又接着道:“我今儿就替我大哥定下一个规矩,杀死一名隋军士兵,战后可得粮十石!”一番话说得群情激昂,众人齐声道:“二汗,您就放心吧,臣等一定拼死一战!”
接下来,颉利开始和众人讨论关于负责埋伏九龙谷的将领人选,最后确定由哈达云担当,一场大战一触既,可他们太小看林南了,总以为待在温柔乡里的皇帝什么都不懂,想要在九龙谷击败林南,也许还真的不容易。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现在林南在帐里指的地方就是九龙谷。
“诸将请看,这个地方是通往萧关的必经之路,近日传来说颉利抹兵利马,做出一付要攻打契丹的样子,可我想这只不过是他掩人耳目的计谋罢了,他现在一定已经在这里埋伏好了人马,做了一个套,只等着我们往里钻。”
“那怎么办?”众将一时间也没了主意,只有诸葛治和刘文静两个微笑不语,看来是胸有成竹了。”
林南看出两人的心思,便问刘文静道:“文静以为该怎么办?”刘文静答应一声,然后指着地图道:“颉利之所以派兵埋伏在这里,只因为料定咱们人马众多,不能走水路,可我们现在就偏偏不着他的道,下令兵士砍伐树木做成排筏,单走水路,倒要看看颉利如何应对!”
叵罗江上,连绵数十里的白色营寨,在明月的映衬下披上一层薄薄的光辉。
迎风顠扬的旌旗,不时吆喝的士兵,噪动不安的马嘶,演泽出军旅特有的气质。来回巡逻的士兵,整齐而敏捷,身上露出只有铁与血训练的萧萧杀气,沉稳而老练。
刀戟上的冷艳,似与月光相映争芒,远处传来江水拍打岩石的声音,虽然没有激烈澎湃略带腥味的海浪那么强烈,但潮湿的水气还是随着晚风阵阵顠进营寨。
营寨里的灯火熄了十之七八,在层层漫天封锁大江的雾气中,显的特别安静。
造了一天的竹伐,士兵们已经累的不行,何况树木已经砍的差不多了,还要跑的更远的地方去伐,而且还要扛回来,这工作更甚于苦力。
好在待遇还是不错的,最起码米饭是管够的,此时的中军营帐,灯火通明,不时传出阵阵语声,随既消失在茫茫气雾中。
林南披着一件稀世的貂皮长袍,这东西是用雪貂尾部最松软的那一部分毛皮做的,十分细软,是高昌国敬献给隋朝的供品,不过这东西也实在热的很,要不是北方初春清冷,林南是一定不会穿的。
而纳兰雪却还是那一副装束,美人就是美人,尽管装束没变,但每次看起来都感觉和前一次不同,这也许就是魅力,摄人魂魄的魅力。
“整个草原看来只有我的雪儿公主是最漂亮的了。”林南一笑将她揽在怀中轻声问,谁知道纳兰雪却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道:“不是的,还有一个女人比我要漂亮十倍。”“噢?”这句话倒出乎林南的意料之外,他知道纳兰雪这个人是不会撒谎的,她说那个女人漂亮,那就是一定漂亮了。
想到这,他还真要点想见见那个美人了,便忍不住问道:“那是个什么人,叫什么名字?”纳兰雪若有所思的道:“她叫做阿史那云,是突厥三个部落领之一突利的女儿,张的貌似天仙,是草原上最亮的一颗星,草原上的女人最崇拜的将军就是执思斯力,而男人最喜欢的女人就是阿史那云了,不过她的眼光十分的高,一般的男人都入不了她的眼,所以到现在他还没有成亲,想来也有十九岁了。”
“阿史那云,等有机会一定要见见了。”林南神往的说着。
纳兰雪和慕容滟不一样,草原上的男人三妻四妾不但平常,而且是身份的象征,所以纳兰雪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反倒对林南一笑道:“等皇上平定了突厥,阿史那云还不是你的幕上之宾么?”
一听说平定突厥,林南微微叹了口气,失神在坐在帅位上,在他面前者燃着的火鼎,冒着丝丝热气,帐内十分温暖,纳兰雪娇艳的脸上,因为热气的原因,白里透红,迷人致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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