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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激动的的心情,玩家们继续往下看。
《求生法》第三条:损害国家利益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踢出阵营、死刑等刑罚。
补充说明额外强调,因出卖国家利益而被踢出阵营或判处死刑者,其同木筏玩家同样也会被踢出阵营。
相当于连坐。
看上去好像有些不近人情,但绝大多数玩家们却都接受良好,甚至大为称赞。
【阵营频道】
[干得漂亮!就该这么做!]
[从前最讨厌的就是那些贪官的儿女,踩在无辜人的血泪上锦衣玉食、潇洒自在,如今咱妈这条规定真的写到我心坎里去了!]
[别说什么祸不及家人。祸不及家人的前提是惠不及家人!犯罪成本如果不够高,就会出现“牺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的情况,毕竟这些本就有前例,而且例子还很多!]
[对!如今情况特殊,大多都是一家人在一只木筏上。如果不连坐,就算将单个人逐出阵营又如何?其他同木筏的人依旧可以接济他,这个惩罚的威慑性就会降到最低!]
[更恶劣点,说不定还会有人故意钻这个漏洞,让一名木筏成员专门负责卖些不大不小的信息,然后等他被踢出阵营后,自已当内应,通过他继续卖信息,两人私底下的交流是很难查出来的,官方没有证据,拿他根本没办法。]
[我去!竟然还能这样?靠靠靠!支持咱妈,一定要连坐,不能养蛀虫!]
[不能养蛀虫!]
[绝不姑息!]
……
看着频道内的发言,不少心里有鬼的玩家背后全是冷汗。
怎么办?官方会不会已经知道他们干过的事了?
那自已会不会被踢出阵营?
不,不会的,对方说过绝对不透露自已的信息,官方不可能会知道的!
绝对不可能!
而就在这群人抱着侥幸心理的时候,柴志明出现了。
[柴志明:经过与各阵营的沟通,我方已掌握部分名单,以下成员多次出卖国家利益,屡教不改,情节十分恶劣,根据《求生法》第三条规定,应判处死刑。但考虑到法的溯及力,最后更改为踢出阵营,五分钟后执行。]
[柴志明:名单.jg]
[柴志明:除以上成员外,还有部分玩家有同样行为,但念其情节较轻,且及时悔改,暂给予警告处分,若再次违反,数罪并罚。]
……
此消息一出,原本就提心吊胆的一群人大脑瞬间仿佛被什么东西击中,嗡嗡作响,双眼发黑,双腿发软,差点晕厥过去。
完了!
被夏国踢出阵营,跟被判死刑也没多大差别了。没有任何人,会冒着得罪夏国的风险与其来往。
上一批被夏国踢出阵营的玩家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里可不是单机游戏,武器、治疗道具、防御道具……许多许多资源都得靠跟其他玩家的交易获取。
失去了资源的获取渠道,即便现在还活着,但离死也不远了。
一想到那样的未来,这群人就心生绝望。
但他们不想认命。
也许名单中没有自已呢?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做了亏心事的人点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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