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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厚重的武装对于常人来说是不可承受的重量,但对于安德也不过如此,是可以轻松负担的。
除了安德本人之外,他的战马“剑刃”身上也披着一层链甲,而且在其前半段身体还有一层扎甲作为补充防御。
这些马铠加起来,就已经达到了七十多公斤。
安德本人体重就已经达到了一百四十多公斤。
他身上的装备也足有七十多公斤,再加上七十多公斤的马铠,一共是二百八十多公斤的重量压在了战马的身上。
如果是寻常的战马,不要说冲锋了,即便是小跑估计都有难度,即便跑的起来,耐力和速度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不过对于安德多次强化的战马来说,这些重量也不过尔尔,身体强悍,肩高已经达到了一米八的巨兽驮动这点重量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安德看着远处那只缓缓前进的食人魔,心中也在盘算着自己的胜率。
“就算是结结实实的挨一下,估计也不会死掉的吧?”
安德心里想着,身上的铠甲给了他极大的自信。
就如同铠甲给士兵们带来作战的勇气一样,如果不是身上有极其精良的甲胄,他根本就不敢面对那只食人魔。
士兵们站在原地等待敌人的到来,静止不动的情况下,寒风更加迅速的带走了他们的体温,已经有些士兵开始发抖了。
左右两侧,以及后方的骑士们麾下的战马。不停的打着响鼻,喷出一股股白烟,战马作为人类的伴生种族,只要和人类待在一起,就能具有极大的勇气。
除了极少数的魔物之外,几乎无法让他们感受到恐惧,现在它们还没察觉到食人魔的存在,于是每一匹战马都对接下来的战斗跃跃欲试。
“达林,命令坐骑接受过洗礼的骑士们向我靠拢,其他骑士随时做好步战准备,一旦我们的突击计划失败,就立刻下马步行作战!”
安德心中其实也没底,毕竟食人魔的身材实在过于恐怖,接近两层楼的身高以及粗壮的身躯如同神话中的恶魔一般摄人心神。
大就代表强,粗就代表有力量,这是毋庸置疑的,安德本人就已经比较强壮了,但他觉得即便以自己现在的力量,也还达不到食人魔的一半。
达林策马离去,迅速的把安德的口令传达给每个人。
法姆斯爵士正在后方统率着三个方旗大队,准备对敌人进行冲锋,他在接到了这道命令之后,不由得神色一凛。
虽说骑士下马的战斗力一样很强,但他们最为有效和锐利的攻击方式毫无疑问是冲锋。
在重逢之时,甚至可能会做到毫发无伤的取得胜利,但步战,难免会出现损失。
但他不会忤逆安德的命令,即便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他也不会反对,更何况安德的做法十分正确。
瑞班爵士作为和法姆斯爵士一样最早成为黑鸦领冠军骑士的强力角色,他也成为了长剑骑士团的一位副团长,和法姆斯爵士一样。
此时正统领一个方旗大队在步兵队列的右翼,他已经命令扈从们暂时下马,在骑士们的左右列阵。
这样可以在安德冲锋的结果出来之后,以最快的速度反应,无论成败,都可以从容应对,只不过要损失一些先机而已,他是比法姆斯爵士更加稳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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